最近,“旅游后退18件衣服”事件在网上继续发酵。事件的原因如下。5月10日,一个著名的民生节目被曝光:
。后来,在网民的道德批评下,这位顾客公开道歉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5月12日,阿里巴巴公共关系部回应称,经过双方协商,买方购买的9件衣服不予退还。
的争论还没有平息,一些网民揭露了一个“互助回报小组”,这个小组对道德底线的挑战更大:买了这件衣服a两个月,穿脏了,要求帮助b买一件新的,然后在七天内把脏的和旧的退回。
的消息曝光后,网民们立刻震惊了。然而,中国搜索已试图联系曝光源,以确认曝光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有这样一个集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然而,在这个微博下,许多网民出现并抱怨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不道德的“薅羊毛党”。
无论是“买了18件旅游用衣服后退货”的女顾客,还是所谓的“互助退货团”,不断曝光的消费者“恶意退货”事件都深深刺痛了商家的神经,类似事件早已成为先例2017年9月,《每日电讯报》报道称,由于恶意退货,JD.com取消了部分7天无理由退货。该公司表示,“京东取消了7天的大量产品,没有理由退货,主要是因为一些消费者利用恶意漏洞,最后吃了太多苦头。”“
”早在2012年,就有媒体报道了“服装租赁者”群体这部分消费者专门从网上购买高档服装,寄出后小心翼翼地穿上,几天后再归还。毕竟,它只需要10元邮费和几美元的“租赁费”
“保护机制”已经成为一种获利手段。
是有羊毛的所谓“薅羊毛”“7号无理由退货”源于一些电子商务公司的自发行为,后来被写入2014年实施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规的初衷是通过赋予在线交易“后悔权”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然而,在现实中,由于缺乏对消费者的限制,没有理由退货,存在滥用的风险。一些淘宝卖家报告称,一些“试戴族”长期以来频繁使用这一规则试戴和退货,并成立了“退货体验交流小组”此外,还有一些人故意购买真品并退回假货,或者申请全额退款但故意退回较少的商品以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还有新类型的欺诈案件,买家不退钱,连续欺骗卖家获取利润。
恶意退货威胁网上购物者的合法权益
不择手段的买家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不仅伤害卖家,也伤害其他消费者的权益当商家无法获得这样的回报时,他们面临着是否进行二次销售的良心问题。商人忍不住吃了这个“哑巴亏”,这是为了纵容这类客户的猖獗增长。如果我们继续进行二次销售,将对新客户不公平这种恶性循环威胁着每个网上购物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该平台只能出具一份信用清单
北京卫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在接受《北青日报》采访时表示,根据“7天无理由退货”原则,买家“旅行后退货18件衣服”必须退货。没有法律责任,但他们不诚实。对于利用平台规则进行的这种恶意购买,律师周浩建议,平台可以利用这一点公布一份诚信和不遵守诚信的客户名单。在此基础上,应适当修改“7天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以警示诚信缺失的买方。《嘉兴日报》
也表示,相关方不妨组织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买方信用机制,实现“黑名单”共享,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限制和惩罚“恶意退货”。
媒体:极端情况不能削弱退货权
自从电子商务交易兴起以来,人们越来越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最近的揭露向我们展示了在“七天无理由返回”规则下企业所面临的弱点和不公平。即便如此,“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保护了大多数消费者,不能以少数案例来挤压消费者的后悔权。
齐鲁晚报评论说没有理由退货,这早已成为网购的应有品质。消费者退货的权利只能得到加强,而不是削弱。实际上,故意找茬的恶意回报很少。即使他们存在,他们也不应该通过极端的案例来否定无理由返还制度的重要作用。从长远来看,监管机构和电子商务平台应该提高监管的技术含量,遏制恶意退货,确保正常退货,并允许消费者后悔的权利不被打折或挤压。(中国搜索/言和)
来源:北京青年报、齐鲁晚报、深圳特区日报、嘉兴日报、电商日报、王宏、浙江广电“1818金眼”和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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