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人所得税结算案例分析及风险应对!每个会计都要看它

新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带来了一系列变化,引起了广泛关注

对于个人纳税结算的计算方法、适用情况以及个人纳税申报方法(这可以由扣缴义务人处理)是目前令许多财务人员非常摸不着头脑的事情,尤其是可以由扣缴义务人处理的事情。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无疑又增加了,风险也增加了。

上周,Xiucai.com“个人税收征管与支付分析”工资税部门进行了现场直播,吸引了近8000人报名观看。它将帮助您逐一解决财务人员在个人税收征管方面的困难。

最新个税

我们已经整理了现场直播的内容和课堂讲稿,提炼了流行的问题并总结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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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算和支付的基本概念

最终结算和支付是指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收集自己的综合收入,依法计算当年的应纳税额,扣除预缴的税款,确定该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或应退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在法定期限内结清税款的行为为了掌握

的基本概念,我们需要掌握六个关键词:

关键词一:居民个人

结算主体是居民个人个人收入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居民个人需要进行最终结算,而非居民个人不需要进行最终结算

关键词2:自我总结

需要自我总结至于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你可以直接去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找到一笔钱,已经申报。关键词

三:

纳税年度之所以称为年度,是因为它只限于计算和结算当前纳税年度的应退税额,不涉及上一年度或下一年度。例如,

,要在2019年进行最终结算,您只需要考虑2019年的收入,不能也不需要考虑2018年或2020年的收入。

用来判断它属于哪一年?应注意

:个人所得税是以现金为基础的,取决于实际支付日期属于哪一年。

以年终奖金为例,如何判断2019年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否需要结算?

原则1:考虑到计税方式

,选择单独计税,不参与最终结算。

原则2:考虑实际支付日期

2018年年终奖金,将于2019年1月支付,计入综合收益计算个人所得税,然后参与

2018年年终奖金的最终结算,将于2018年12月支付。虽然申报日期是2019年1月,但该税属于2018年12月,因此不会参与2019年的最终结算

2019年终奖,如果发放于2019年12月,纳税期为2019年12月,则2019年参与结算;如果发放于2020年,则2020年参与结算

结论:个人所得税是收付实现制,所以是否参与取决于实际支付日期。关键词

4:综合收入

包括工资收入、劳动报酬收入、报酬收入和提成收入

工资收入是指个人因就业获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和补贴以及其他与就业或就业有关的收入

劳动报酬收入是指个人劳务收入,包括设计、装饰、安装、绘图、测试、检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奖学金、翻译、同行评议、书画、雕塑、影视、录像、演出、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理服务等劳务收入

199薪酬收入是指出版图书、报刊等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是个人提供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全部收入。

关键字5:计算公式

本年应纳税额=本年应纳税额-预缴税金

关键字6:如何判断

是否需要补偿或需要结算,但有几种特殊情况:

1)只有一个单位。当预付款和汇款结果完全一致时,当附加税税额较低时,不需要进行

2)的最终结算;当附加税税额小于等于400时,有退税额时,不需要进行

3)的最终结算,但我不需要退税根据税法规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需收取四项收入(以下简称“综合收入”),即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作者工作报酬和版税。扣除6万元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及合格公益慈善机构的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收入总额减少至6000元。应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减去快速扣除额,计算当年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预缴税额,得到当年应纳税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或补偿

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应纳税额或应退税额=

提成收入和提成收入按20%预扣税

看一个劳动报酬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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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劳动报酬,但要求是税后的,我们怎么计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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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收入结算

1、案件要求结算

根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纳税人需申请年度结算:

(1) 2019年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并申请退税当总收入低于6万元时,包含2019年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年度中间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代扣代缴率高于年度综合收益适用税率。预缴税金、费用、特殊扣除额、特殊附加扣除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和综合所得税优惠不扣除或不全部扣除。

(2)2019年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应纳税额在400元以上包括获得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综合收益,合并后适用税率的提高导致预缴的税款少于年度应纳税额等。

2,无需结算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的有关规定,2019年依法提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1)年度汇算清缴需要补税但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

(2)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中应缴纳的税款不得超过400元;

(3)纳税人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退税的

综合收入结算案例

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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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计算总收入:

(5400+4000)×12 = 11280012百万-不要担心,让我们看看下一个条件,是否需要补足或退还

预扣税可以从APP或电子税务局检查,但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单位都不需要

124800-60000-1200 * 12-2000 * 12 = 26400-3%税率-792

结论:由于税收补偿金额超过400,需要最终结算案例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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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计算年收入。劳动报酬年收入的计算方法为

20000 *(1-20%)+40000 *(1-20%)+30000 *(1-20%)= 72000

应纳税所得额=72000-社会保障1000*12-特别附加扣除2000*12=36000

应纳税额= 36000 * 3% =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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