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人在家乡建起了自己的房子。然而,由于他们缺乏对建筑程序的了解,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没有任何批准的情况下建造了房屋或超出了建筑面积。这些房子很可能在法律上被定义为非法建筑。但是你知道吗,即使非法建造的政府想要拆除它,它必须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才能实施?以下明代律师花了1分钟时间整理违法建筑的合法拆迁程序...
中国的《行政强制法》是一部专门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的法律,内容繁多。今天,我将筛选出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强制拆除程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普通人强制拆除房屋的程序。
首先,如果政府要拆除老百姓的房子,必须事先公告。即使政府不执行下面的一些程序,公告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这是对房地产的特殊规定。毕竟,房子是普通人安顿下来的地方,不能草率行事。
其次,政府有关部门应发布《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其中应包括房屋的位置、业主的姓名、违法点和行使救济的权利等基本内容。如果您收到此通知,请注意上述项目是否完整,以及发出通知的主体是否有权发出通知。如果有任何项目不满意,则无需阅读以下程序。这个房屋拆除程序一定是非法的应该指出的是,即使通知的形式是合法的,政府也不能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到期后直接采取下一个拆除步骤。因为《行政执法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当事人应当限期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这意味着,即使在发出驱逐通知的最后期限之后,你没有行使任何上诉权,政府机构也必须等到最长6个月的起诉期结束后,才能进行下一次驱逐程序。这种情况在实践中经常被忽视。
那么,如果你在6个月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自行拆除房屋,行政机关会发出“催告”书面提醒应包括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为自己辩护的陈述等。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提出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听取、记录和审查,否则将是违法的。
然后,如果你在提醒期间没有行使答辩权或履行答辩权,行政机关将发布《强制拆迁决定》。本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发布主体是否具备强制拆迁资格,内容是否全面。
终于到了拆迁程序,还有县级以上政府、城乡规划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可以在发布执行决定后直接组织执行。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强制拆除非法建筑、构筑物和设施的批复》,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负责拆除非法建筑,法院将不受理这种非诉讼强制执行申请。
希望通过简单描述非法建造房屋的强制拆除程序对您有所帮助。北京明律师事务所的宋晓峰律师团队让你想起了两件事。首先,房屋拆迁对行政机关来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程序。如果在过程中有一个项目不符合法律规定,整个拆除程序是非法的。第二,当你在指定时间内收到任何命令或驱逐通知时,你必须首先行使你的上诉权。不要让形势发展,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侯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