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1。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他们的重婚是直接故意的这种直接的有意表达是:知道一个人现有的婚姻没有被解除并与另一个人结婚,或者知道另一个人有配偶并与另一个人结婚。2.重婚的对象是一夫一妻制,而受害者的“合法婚姻”只是重婚的对象第一种观点直接混淆了犯罪客体和犯罪客体的区别。3.重婚罪的客观方面是重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婚姻制度,实行重婚。也就是说,重婚同时有两次婚姻。婚前婚姻是否合法并不影响重婚罪的构成。4.司法实践中,前婚是非法的,后婚是“合法的”,这只是新形势下重婚者逃避法律制裁的一种手段,是重婚犯罪的一种新表现。
将重婚定义为有配偶并与另一个人结婚或知道另一个人有配偶的行为。所谓配偶是指一个有妻子的男人和一个有丈夫的女人,夫妻之间的关系仍然存在,没有法律程序。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夫妻关系因一方配偶死亡而自然消失,则该人不再是配偶。所谓知道另一个人有配偶并与他/她结婚,是指尽管他/她没有配偶,但他/她在知道另一个人有配偶的情况下故意与他/她结婚(包括登记婚姻或实际婚姻)这种行为是一种旨在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重婚是一种“不起诉、不理睬”的犯罪,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正常情况下不会主动受理。重婚的对象是一夫一妻制婚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受到刑事处罚。重婚罪重婚罪客观上表明行为人必须有重婚罪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有配偶的人与另一个人结婚,或者如果他在知道另一个人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另一个人结婚,就构成重婚罪。有配偶意味着一个男人有妻子,一个女人有丈夫,夫妻关系仍然存在,没有法律程序。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夫妻关系因一方配偶死亡而自然消失,则该人不再是配偶。所谓的与他人结婚包括那些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婚姻登记的人,以及那些虽然没有经过婚姻登记程序但仍以夫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人。所谓知道另一个人有配偶并与他/她结婚,是指尽管他/她没有配偶,但他/她在知道另一个人有配偶的情况下故意与他/她结婚(包括登记婚姻或实际婚姻)这种行为是一种旨在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重婚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一个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另一个人建立婚姻关系。第二,没有配偶的人在知道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结婚。
重婚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的,即明知他人与配偶结婚或故意将他人与自己的配偶结婚。如果一方配偶不知道另一方配偶有配偶,并在夫妻关系中结婚或共同生活,则一方配偶不构成重婚,而另一方配偶构成重婚。重婚罪有许多动机,其中一些喜欢新的,厌恶旧的。有的是为了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品等等然而,动机并不影响重婚的成立重婚犯罪类型1。重婚是指与配偶或其他人登记结婚,即根据两部法律重婚如果一个有配偶的人与另一个人登记结婚,并且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当局获得结婚证,2。他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不与另一方登记结婚,事实上与丈夫和妻子同居,并犯有重婚罪。他没有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