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立法禁止超载车辆过桥和过江隧道

30年,记者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新修订的《南京长江大桥和隧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两天后正式颁布实施为确保过江安全,《条例》首次严格限制超载、超高、超宽、超长和超限车辆进入长江大桥隧道。记者

了解到,现行《南京长江大桥及隧道条例》自2011年起生效,是南京长江大桥及隧道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然而,随着长江大桥(公路桥)的本地化管理和几座跨长江桥梁和隧道的建设和运营,长江桥梁和隧道的建设和管理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据统计,仅今年一年,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就封锁了25辆超载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隧道新管理条例急需“上网”

据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夏德志介绍,目前,南京已建成长江大桥、长江隧道等6条过江通道,其他许多过江通道正在建设或处于初步研究阶段。根据规划,未来南京范围内将建成25条和28条穿江通道与此同时,政府管理部门注意到公众对长江沿线桥梁和隧道安全的关注,特别是在最近几起涉及超载车辆的重大事故中。这次《条例》立法的重点是“五超”车辆的管理和调查。夏德志告诉记者,所谓的“五超”车辆是指超载、超宽、超高、超长、禁限载的车辆。考虑到此类车辆在隧道内通行可能会影响隧道通行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此次《条例》设立了“通行管理”一章。除明确规定“五超”车辆“禁止进入”越江大桥隧道外,还建立了越江大桥隧道交通状况“实时监控机制”,并“提前落实了导流控制措施”

"特别是长江隧道位于水下。一旦隧道内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爆燃,事故救援将非常困难,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夏德志说,近年来,南京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隧道运营管理单位一直在通力合作,拦截即将通过长江隧道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新法规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也明确禁止通过长江隧道。"”

此外,记者注意到,条例还明确规定了跨河桥梁和隧道的“安全保护区”,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采石、采矿、挖掘、取土、爆破等活动

据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席晖介绍,市交通局将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两个隧道安全保护区的地形图测绘,力争明年1月底前完成安全保护区界桩的布设。与此同时,不需要下车的监控探头也将设置在道路沿线,以确保超载车辆将停在限制区域之外。

/记者沈然通讯员肖立民

编辑/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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