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不支持当事人在第一审期间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和第二审期间提出的抗辩,但根据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时效已过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判决、裁定。
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改判;
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反非法缺席判决等法定程序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