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虚假广告,罚款100万!河北公布“九五”期间典型违法案件

长城网讯(记者杨海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以来,河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及时地查处了一批案件,维护了市场秩序。现公布第九批典型案例:

案例1:河北源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广告案例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舆情监测发现,河北源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了“本元曹芳”产品广告,广告上写着“抗新冠状病毒”、“产品杀死体内有害菌群,抗新冠状病毒”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局迅速行动,会同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北元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据调查,2020年1月25日公司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本元曹芳”产品广告无法提供技术数据、文件、测试报告等证据。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属虚假广告,可处以100万元罚款。

案例2:任丘市李典店销售3M口罩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根据群众举报,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任丘市李典店进行了个案调查经调查,该店出售的3M口罩被3M的知识产权机构检测为侵权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规,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5万元罚款。

案例3: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网上销售“三无”口罩案

近日,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大数据投拍发现张在市内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三无”口罩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采取行动,当场收缴了张销售的所有口罩。共发现950个口罩,全部为三种非产品。针对上述问题,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张销售三合一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第4起案件:衡水玉益堂贸易有限公司国仁店销售过期医用口罩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衡水玉益堂贸易有限公司国仁店发现非法销售过期一次性医用口罩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42800元罚款

案例5:唐山天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

据群众举报,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唐山天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展开调查经调查,该公司在销售“乙醇”防疫产品过程中,存在强行捆绑药品“凉解感冒合剂”的违法行为。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3.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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