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企业温暖行动,减轻租金负担,加强员工培训……2月21日,大亚湾区出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十项措施支持企业克服困难》(以下简称《区十项措施》),开展企业温暖行动,大力支持企业减轻疫情影响,协助企业发展
1年,开展帮助企业热身运动
建立机制,协助企业应对疫情恢复生产,充分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工作。及时落实国家、省、市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和工作的政策分类政策帮助企业协调工人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的返回,以及购买口罩和消毒用品等防控材料,并为企业提供防疫和消毒等技术指导服务。在防疫期间,已开始购买红外线温度探测器、消毒水、口罩、手套等防疫材料的企业。根据值班人数标准,在疫情期间每人不超过100元,每人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自行给予购买金额50%的补贴。为保证企业职工和居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专业消毒公司进行防疫消毒的,按实际成本的50%给予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各区相关部门提前启动优惠政策实施,简化了申请和审批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全面推进了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2年,支持防治应急物资生产
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设备扩大防疫应急物资的生产能力,或转移生产防疫应急物资,并纳入城市分配,按购买设备数量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对2020年2月1日至29日之前符合条件的设备,按市级支持金额的20%给予支持,对2020年3月1日至4月20日之前符合条件的设备,按市级支持金额的10%给予支持支持企业或联合研发机构开展应急防控相关技术和产品创新,研发在应急防控药物、诊断设备和防控材料等方面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项目。,已经市科技局认定,并将按市提供的资助金额的50%予以资助。
3年,减轻社会保险负担
及时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分阶段减免社会保险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对不裁员、不裁员的企业,失业保险费按企业和职工去年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返还。全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提前申请2019年稳定岗位失业保险补贴。对符合省内受影响企业认定条件的参保企业,将退还企业及其职工上一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5%,并于3月底前全部核实到位。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符合社会保险业务条件的,社会保险业务无申请时限,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发放因疫情防控延误企业申报并影响待遇支付的,严格执行待遇补发,确保企业及其员工权益企业在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经医学观察隔离期间支付的工资和福利,所需资金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励和补偿资金中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拨付。
4年,加强招聘和员工培训服务
及时落实省、市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拓宽招聘渠道,为企业提供免费的招聘信息服务,推进网上供求对接和远程招聘服务,通过“点对点”方式组织异地农民工返乡就业地区管理委员会将补贴企业通过包机和企业间汽车共享从相对集中的来源运送员工所发生的包机费用的50%。对于大亚湾的非公有制企业,如果直接聘用第一次在大亚湾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的员工,将给予每人500元的补贴。鼓励企业组织员工(包括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网上职业技能匹配培训,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对员工开展网上职业技能匹配培训,对完成培训任务且培训结果符合计划要求的,按全市支持金额的20%给予支持支持
5年,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及时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企业减税、减费的政策对因疫情难以申请的中小企业,企业应当依法申请延期。对确有特殊困难且不能按时纳税的企业,应依法申请延期纳税,延期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因疫情造成企业重大损失和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确实难以缴纳2020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可以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6年,减轻企业租金负担
对于因疫情对租赁区域国有资产影响较大而无法正常运营的民营租赁企业,在疫情期间免交2个月租金,第3、4、5个月租金减半。区财政可以对采取租金减免措施的租赁企业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鼓励大型商业建筑、商场和市场经营者在疫情期间对中小微型租户给予适度的租金减免,租金减免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7年,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根据本市实际,为保证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的稳定,供水、供气企业向非居民用户(除行政事业单位、消防、环卫、绿化外)供水、用气每立方米在现有价格基础上降0.1元,执行时间不少于6个月;为满足企业的各种信息需求,三大电信运营商在疫情期间提供了不少于三个月的免费电话会议、远程办公、在线服务和云应用服务,帮助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防疫控制期内不能正常开工或复工的企业,如发布容忍度(需求)电价法的变更周期和减(停)量期,可申请减量、暂停、恢复减量和暂停恢复
8,加强金融救助服务
及时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的政策对列入国家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名单体系的防疫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将给予专项再融资支持,并根据企业实际获得的贷款利率给予50%的优惠,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不高于1.6%对未列入上述名单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应优先支持再融资和再贴现的使用。金融机构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企业,通过减免利息、降低贷款利率、不还本付息、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生产企业的新贷款将纳入该地区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支持范围。合作银行将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将抵押品价值扩大至三倍,或发放无担保和无担保信贷贷款,同时新增1000万元风险补偿基金。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将上述企业新增融资担保项目的担保率统一下调至不超过年率的1%。
9年,加大对进出口业务的支持力度
设立进口防疫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确保防疫物资快速通关“零延误”;扩大生产性企业担保豁免申请范围;加工贸易手册(账簿)中设置的担保将被免除。延长加工贸易手册的核销期限;实施延长纳税期限、免收滞纳金、延长滞纳金起始时间等政策。全面推进“提前申报”,提高通关时限;进口成套设备的一站式随叫随到检查;发展网上工作减少对企业的影响协助因疫情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无偿处理与不可抗力有关的证据,帮助企业减少损失。在疫情期间,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信用调查服务拓展国际市场的,应按全市支持金额的25%提供信贷支持。
10,优化政府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
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项目审批“不符合”在线处理依托“广东商报”、“汇启通”、“企业快递”等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汇启通政策措施,搭建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对影响企业防疫和控制的合同履行、劳动关系等纠纷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开通疫情专项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开通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网上公共法律服务,提供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将成立“大亚湾中小企业应急公共法律服务小组”,根据网上和网下中小企业的要求,开展政策解释和公共法律服务。
记者]马
作者]马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