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现在,互联网已经进入“直播时代”,各种直播和短视频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然而,在野蛮增长的背后,网络直播混乱的频繁发生也时有发生。
其中,未成年人不合理奖励、在直播平台上沉迷低俗信息等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此前发表的《中国青少年网络使用与保护研究报告》显示,中国青少年网民数量达到1.69亿,未成年人上网普及率达到93.7%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我国年轻网民中弹出色情图片、视频等的比例。高达71.1%,接收色情图片、视频等的比例。高达43.1%,而网络色情游戏、动画等所占的比例更高。高达31.2%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在混乱中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难题。
天前,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建议,网络直播和视频短片等娱乐服务应仅限于14岁以下的儿童,并允许在父母同意或陪伴的情况下使用。
研究报告指出,监管的重点应该放在内容上,而不是用户,并建议立法应根据不同的年龄组区别对待。对于1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来说,因为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辨别能力,他们也需要一个舞台来展示自己。他们应该有权选择使用直播网络广播或广播视频。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要有儿童视角,遵循儿童权利的价值取向。"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表示,归根结底,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是现实社会中各种问题的集中反映。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和能力只能在儿童参与网络建设的过程中培养,而不是孤立地培养。
浙江工业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卢·也撰文指出:“目前,未成年人网络传播存在着琐碎、低俗、甚至违法、违法等问题,其根源在于一些网络传播平台管理不善和成年人的示范不力。”“
对此,报告建议国家建立一个法律和政策体系,对未成年人进行网上保护,将封锁和疏通结合起来:加大对发布和传播不良信息的处罚力度;刑法规定了对持有儿童色情信息的处罚;采取阻断传播、删除未成年人网络欺凌相关信息等措施,惩治网络欺凌行为。
"网络广播是一个新事物。监督不应走极端。首先,要加强公安、互联网、广播电视等部门的协调监管。”全国人大代表孔涛表示,“同时,我们要发挥社会治理作用,不仅鼓励用户举报投诉违法行为,还要求平台企业优化现有投诉,不断促进网络直播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此外,应完善相关立法,进一步明确内容标准,逐步消除灰色地带。”孔涛说:“对于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的平台,应吊销其公司执照,并禁止相关人员终身参与在线直播及其他相关行业。”。“
事实上,今年保护网上未成年人的立法列车将走上快车道。
1992年3月,全国青年联合会在NPC和CPPCC会议上提交了《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建议》,建议尽快颁布《未成年人网络游戏保护条例》,并考虑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持人。2年7月019日,共青团中央召开座谈会,审议201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将包括一个关于网络保护的章节。
但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认为,“以前的相关规定草案只对网络游戏进行了细化,对网络视频、图片信息等没有设定相关责任。“
蔡学恩建议“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标注未成年人不宜接触的信息,并设置相应的访问权限”“
此外,蔡学恩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相关规定过于简单,无法划分用户年龄。我们可以尝试进一步划分未成年人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