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识别非法建筑?哪些部门有权查处违法建筑?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无证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情况,然后有关部门会向当事人送达拆迁期限的通知或决定。在这个时候,被拆卸的人可能会很恐慌,但我想在这里告诉大家,并非所有无牌的房屋都可以被识别为非法建筑物,即使是违反他们的意愿而兴建的,在拆卸前也必须依法进行相应的识别程序。

违法建筑的认定

违法建筑的认定依据

对违法建筑的认定程序非常严格,既有违法的,也有违法的。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违法建筑的认定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调查取证

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由县规划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区进行调查取证,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由乡镇政府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环节包括调查违法建筑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状况、职业、年龄等。现场调查记录违章建筑的现状,包括位置、房屋面积、结构和施工时间等。;获取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面积,并向房管部门查询房屋登记材料在这个过程中,房屋应该参与其中。没有这个过程,它也是非法的。

等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当认定该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并报有关部门审查。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如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计划实施的影响,应限期改正,并处以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第65条规定:“乡、村规划区未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予以撤销。“

违法建筑的认定

哪个部门有权查处违章建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违法行为,有权依照《建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停止施工、处以罚款等处罚。

城乡规划局

城乡规划局有权查处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规划建设和违法临时建设行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违法临时建设的,可以结合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给予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局有权查处非法占地和建设活动有《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违法占地建设情形之一的,国土资源局可以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控制、停止建设或者责令限期拆除在违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但国土资源局无权拆除违章建筑,未经许可不得强行拆除违章建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故障时有补偿吗?

严格来说,违章建筑是没有赔偿的然而,这也应结合具体情况。在一些地方,不管房子是否违法,都会给予赔偿,而在另一些地方则没有赔偿。但是,为了在拆除违建房屋时得到相应的补偿,被拆迁人可以在谈判中做好工作,并在与拆迁人谈判时具备一定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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