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因上海法院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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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刘力11月9日报道,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后,再次被上海法院限制高消费。

根据中国高管信息披露网的信息,王思聪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责令限制消费,包括9项高消费限制,如不准坐飞机、不准旅游度假、不准在夜总会等场所消费过多。

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得知申请执行人曹越此前是上海熊猫互动娱乐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互动娱乐”)的游戏主持人,因其他合同纠纷对熊猫互动娱乐提起诉讼,请求嘉定法院责令熊猫互动娱乐支付近370万元支持。

王思聪法院限制高消费

根据《中国执法信息公开网上消费限制令》,2019年8月12日,原告曹越因熊猫娱乐未能在执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有效法律文件规定的支付义务,申请执行上海熊猫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的其他合同纠纷。 采取消费限制措施,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影响债务履行责任人和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从事生活和工作不需要高消费高消费行为。

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二等或二等以上客舱的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酒店、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星级以上场所的高消费;购买房地产或建造或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办公场所;购买非必要的车辆;旅行、度假;孩子们上收费高的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金融产品;生活和工作中不必要的消费行为,如乘坐动车组全席、其他动车组头等或以上座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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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欠其游戏主持人近370万英镑。

记者查询了中国裁判网,得知曹越原来是广州XXX直播平台的比赛主持人。他被熊猫互动娱乐介绍为其熊猫直播平台的游戏主持人,并签署了《游戏评论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如因曹越与XXX公司的协议终止而导致违约,熊猫互助娱乐应直接赔偿XXX公司,或在曹越承担相关费用后,熊猫互助娱乐应向曹越支付已支付的款项。

之后,曹越解除了与广州XXX公司的合同。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曹越赔偿广州XXX公司损失360万元及相应的诉讼费用。熊猫互助娱乐公司因未能履行判决中规定的付款义务而被曹越起诉。记者

了解到,本案于今年6月27日一审宣判,原请求得到了上海嘉定法院的支持。

嘉定法院裁定,被告上海熊猫互助娱乐文化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曹越支付人民币3,699,893元,并自2018年12月5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支付利息损失(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计算)逾期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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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法院判决书截图:如遗嘱执行人未能履行其已生效的法律义务,可限制其高消费

上海市汉源律师事务所邵律师表示,王思聪作为上海熊猫娱乐文化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下达消费限制令,限制高消费。是不是“老赖”?有必要引入另一个法律概念,即不诚实的遗嘱执行人。

不诚实的执法者,民间称为“老赖”一般指这种人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入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给予信用处分: (一)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但拒绝履行的;(二)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阻碍或者抗拒执行的。;(三)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申报制度的;(五)违反消费限制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和解协议的

邵的律师也表示,限制高消费并没有达到像不诚实执法者那样的“不诚实”程度。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在执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支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然而,限制高消费并不是以被列入不诚实的执法者名单为前提的。将

列入不诚实执法人员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是实施过程中的两个程序,可由申请执行人申请,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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