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发廊一名39岁的女老板三次承认卖淫,顾客不仅光顾,还介绍卖淫。

11月15日上午,柳州市玉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拘留介绍卖淫案件。涉嫌扣留卖淫的发廊老板陈某·青因同一罪行第三次受审。涉嫌介绍卖淫的梁牧飞也在受审。他是陈某青发廊的客户。

容留卖淫


据了解,被告陈某青,39岁,柳州市柳江区人。犯罪前他经营一家发廊。2017年3月14日,她因通融卖淫罪被拘留5个月。去年1月17日,她因同样的罪行被判入狱6个月。这是她今年7月7日第三次因卖淫罪被警方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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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牟飞,26岁,因涉嫌介绍卖淫于今年7月10日被拘留。今年4月11日和4月15日,陈某青在其按摩店分别接待了一名女子孟某和一名女子刘谋,与一名男子罗某发生性关系。她从中获利,陈某青最终在她的按摩店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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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检察院认定青为他人提供卖淫场所,应当追究其容留卖淫罪的刑事责任。介绍两人以上卖淫的,以介绍卖淫罪追究梁牧飞的刑事责任。陈某·清与一名失去立足点的妇女达成协议,分享卖淫所得。如果失去立足点的女人可以在一个企业中赚150美元,她将得到50美元,而失去立足点的女人可以赚130美元,她将得到40美元,她还将得到食物和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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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牧飞最初是陈某清朝的客户。在两次嫖娼之后,他开始帮她接待客户。利润从10美元到30美元不等。两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请求警方从轻处罚。法庭将在审理案件后的任意时间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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