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除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缴纳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因交通工具出差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企业扣除“因此,企业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允许扣除的商业保险。因此,企业为全体员工购买的集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得税前扣除。
2 019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各企业的财务人员不得不再次忙碌起来,因为是时候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最终结算了,而纳税调整在中间是不可或缺的。最近,很多纳税人在后台留言,还有一些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需要了解。今天,边肖统一回答了大家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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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担员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02
补充养老金税前扣除
03
企业年金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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