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9月10日国家政策粮食拍卖公告

经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决定,2019年9月10日,国家粮食局国家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和互联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将组织全国政策性粮食招标交易。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我购粮→参与竞价交易→国家政策粮食竞价销售”参与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交易安排

销售授权书

交易安排为预公告,交易日实际成交量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方网站发布的交易清单为准

2,保证金

保证金110元/吨买方预付的保证金可按规定扣除手续费后转为货款。参与交易的

199会员应根据开户银行的情况,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向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汇款,以确保交易资金充足。必须使用与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相关的绑定账户进行汇款,否则无法实时收到资金。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全国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客户,查询资金收款情况。如有问题,请致电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或注册地省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收款人名称: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号。:351501880013270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203999900101000028441

3,交易资格

买方企业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并履行报送义务

国家临时储存的粮食和最低收购价的粮食储存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收购储存在仓库中的粮食中央储备粮的直属仓库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招标,也不得在所监管的地方承储点之间相互采购。

4、交易方式

本交易活动采用竞价方式,根据交易区间,依次进行现场交易和网上交易。交易会员可以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也可以在省级粮食交易中心进行现场交易。

五、质量标准

具体食品质量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含水量、杂质等是否有差异。有规定的,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第4.2.1、4.2.2款的规定执行。有兴趣参与交易的

会员应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客户出具“粮油竞争性销售样本清单”,提前实地核查粮食实物质量,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参加投标的会员在看到样品后,如果发现实际交货过程中的粮食质量与样品的粮食质量有较大差异,可以向省交易中心申请协调处理,必要时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如仓库能提供国家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的最新质量检验报告结果,以质量检验结果为准,不得安排复检。对于未提前查看样品仍参与投标的交易会员,应视为认可投标质量。

6、其他

《粮食拍卖销售交易规则》、《交易授权》、《粮食拍卖购销合同》、《会员权利义务确认书》等相关信息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方网站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粮食招标交易规则》、《国家粮食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争性销售和出库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的通知》、《国家粮食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监管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食品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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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9月2日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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