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击犯罪的过程中,任鹏飞因商洛案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该案涉及37人。

涉黑案件

华商报商洛讯12月27日,山阳县第一审人民法院公开判处被告人任鹏飞等37人有期徒刑25年,罪名是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组织、聚众斗殴等犯罪。

“保护与黑人做生意,支持与黑人做生意”

经审理,发现自2008年以来,任鹏飞与社会闲散人员和有犯罪记录的人交朋友,在商洛市商州区开展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一系列暴力行为和不良后果,扩大了影响,形成了以任鹏飞为首,以被告人程铁锁、左雷、王勇、王涛、南鹏、薛等为主要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保护黑人的商业和培养黑人的商业”逐渐发展壮大。它采取了建立赌场和组织卖淫以寻求非法利益的形式。它成立了一个工业公司,通过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勒索项目,非法积累财富。

组织成员凭借组织力量横行农村,寻衅滋事、虚张声势、殴打他人、压迫残害群众,肆意开展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查处此案时,任鹏飞指使该组织成员贿赂公安机关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企图逃避法律调查处理。

199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199法院认定被告人任鹏飞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积极进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容留卖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行贿受贿、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他们的行为分别构成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聚众斗殴、聚众斗殴、非法拘禁、赌博、卖淫、敲诈勒索、行贿受贿、强迫交易和操纵投标。他们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没收所有个人财产。6名黑社会组织骨干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6年零6个月,部分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没收全部或部分个人财产。13名积极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至4年6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至3.3万元。17名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普通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至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至5000元。

据了解,此案是商洛市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犯罪多、案件复杂、时间跨度长的案件。这也是杨珊法院审理的第一起黑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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