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赞臣营养(中国)被遗嘱执行人列为886.45万元的目标。

中国财经网2月20日电(记者苏烟)近日从中国高管信息披露网获悉,美赞臣营养(中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被广州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列为执行人凯斯诺。(2020)粤0112直1717,执行目标886.44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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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国高管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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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民事判决中宣布,美赞臣营养(中国)有限公司与合益科信息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美赞臣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为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正确,应当维持。因此,美赞臣公司仍需向荷兰克公司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8272463.7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根据案例报告,2017年7月和2018年1月,合益公司(乙方)和美赞臣公司(甲方)分别签订了两份《专业服务协议》。其中,2017年7月签订的《专业服务协议》规定的服务项目为:1。联合客户关系管理项目,2。A+会员奖励推广项目,3.NUA/NMA支持,4。大型消费者活动项目,5。市场研究项目,和6。电子玻璃项目2018年1月签订的《专业服务协议》规定,服务项目为根据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在线联络中心业务相关的服务,包括联络处理、人员配备、培训培训支持、按需联络处理、业务策略、联络量预测、绩效管理、报告分析、业务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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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指出,MJN提起上诉的理由是赫睿科公司不具备该资格,称赫睿科公司必须首先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才能履行合同。和路克公司在与MJN公司签订合同时以及在合同履行之前没有许可证,也没有资格提供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合益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和合同约定。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专业服务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MJN公司根据协议向和易科公司发出订单,和易科公司据此向MJN公司提供服务。MJN公司应根据本协议向荷兰克公司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于合瑞科公司是否具备资质双方确认,合瑞科公司应MJN公司邀请参与MJN公司的投标项目。MJN公司在审查了合益公司的资质后,确认合益公司提供了相关服务。MJN公司明确表示,赫瑞科公司在投标过程中没有出具虚假的投标文件,MJN公司对赫瑞科公司此前提供的服务质量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因此,MJN公司现以和路科公司未取得增值业务电信许可证为由拒绝支付服务费。没有事实依据,一审法院不会接受。

其次,从服务协议的提前终止到协议的约定终止日期之间,赫睿科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未完成的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即该期间的场地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由美赞臣公司补偿,并由我院维护。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即美赞臣公司应向合益公司支付5万元的律师费。另外,二审案件受理费为72,015元,由上诉人美赞臣营养(中国)有限公司承担

考虑到综合计算后,上述判断金额与本执行目标金额相似。截至新闻稿,美赞臣中国尚未做出回应。

根据美赞臣母公司里克特公布的前一份财务报告,2019年前三个季度,美赞臣的婴儿奶粉业务增长了3.9%。在Q2的上一份财务报告中,该公司在中国市场实现了相对持平的低一位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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