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学生证
根据学校《学生证和校徽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学生处一般会在每学期的固定时间内为丢失学生证的学生补发学生证。本次再发行的具体内容包括:
1。学生处统一办理时间:
一般为每年6月和12月两个时间段需要补发学生证的学生应在通知期前将补发学生证所需的材料提交给所在中学的教师进行汇总。一般来说,没有个别的课程或个人资料会被接受,并且在截止日期后不会被处理。
2。补卡所需材料:
1,报纸或挂失收据,包含我的学生卡挂失声明
2,1英寸彩色照片
3年,需缴纳3元学生证工本费如果您需要补发火车票折扣卡,请附上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7元折扣卡的费用。如果火车站位于城市之外,您需要提供一份您的暂住证复印件。
4。对于那些以前没有申请过优惠卡的学生,他们还必须支付身份证或暂住证的复印件和7元优惠卡的费用。
对于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请准备好材料并按时处理。
学生事务中心位于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它主要协助学生处处理一些学生事务,包括学生证更换业务。如果您丢失了学生证,您可以在按照提交学生证替换材料的要求准备好材料后,将其提交到学生证中心进行登记。完成学生证后,你可以去领取。这比在统一时间内完成学生证要方便得多。请让学生知道
学生事务中心
的详细信息可在平台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