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死后,他的债务超过了1000万英镑,他的家人选择了这家律师事务所作为“遗产管理人”

韩笑没有想到,在她父亲今年1月被诊断出患有喉癌后,她仅用了四个月就去世了,留下了她和患慢性病的母亲,以及复杂的诉讼纠纷,如工程承包、合伙经营、私人借贷等...

他们仍沉浸在亲人去世的悲痛中,但债权人蜂拥而至。粗略地说,傅先生欠外国的债务超过一千万,涉及多重复杂的法律关系。韩笑和他的母亲觉得无力应对,但他们想偿还父亲欠下的所有债务。于是他们自愿放弃了遗产,并找到四川卓宇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来处理和分配傅先生的遗产。

目前,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遗产管理人制度,但在2018年提交审议的《民法典继承草案一》的审查中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

今年10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向四川卓宇律师事务所送达传票、诉状和证明通知书。物业管理团队负责人万律师兴奋地表示:“这标志着物业管理人的身份获得了独立的诉讼地位,正式进入我国司法实践,走上了历史舞台。”

提到他的父亲去世了,他的女儿在电话里痛哭流涕

“他不想欠别人钱,我们希望他放心。“

199富先生来自四川,自从他在部队换了工作后,一直从事工程项目。我女儿韩笑早年去北京工作。她惊讶地获悉,她父亲今年一月患了喉癌。她立即返回成都,陪伴她的父亲和患有糖尿病的母亲。我的印象是我父亲一直身体健康。他才50多岁。他最近几年可能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他的内心也充满了情感。””韩笑说,虽然是癌症,但手术后,医生曾经说过,只要没有复发,活几十年都不成问题。

也被万的话惊到了。今年3月,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万妙言成为傅先生委托的特别授权代理人“事实上,手术后他的精神状态很好。4月,他还说他会让我帮他清理别人欠他的钱,他会结清所有的账目。我没想到他会突然死去。“

富先生于五月初去世。在此之前,合同项目、合伙企业、贷款等产生的债务。都悬在空中。债权人一个接一个地来找他。然而,傅先生留下的数百万外债也被没收。其中大多数需要通过评估、谈判和诉讼来确定。

“我妈妈和我都不知道我爸爸这些年到底做了什么项目,他欠谁钱,还有谁欠他钱。”妈妈已经健康不佳了。债权人总是找她,向她要钱。有些人说话也很严厉。母亲晚上急于入睡。”小韩说道在

进行了一段时间后,许多朋友建议这对母女应该让收债人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一个接一个地起诉,最后分割遗产,这样他们的生活就会变得干净。然而,韩笑的母亲不同意。她认为这不公平,不符合她丈夫的风格。因此,不管有多少遗产,最好让每个人都按比例得到一些。

“我父亲太诚实、坦率、太单纯了当有人欠他钱,并告诉他在几天内偿还,他相信它,然后向他的债权人承诺。结果,如果你不偿还你欠他的,他将没有钱来偿还别人。他真的不想逃避,最不愿意欠别人钱...”在电话里,小韩痛哭流涕

“爸爸不想躲,妈妈和我也不会躲然而,他的叙述相当复杂。我们对他们一无所知,对工程业务也一无所知。我们真的没有能力妥善处理它们。另外,在这个问题上,每个人都害怕失去自己的利益。我们可能会发现很难冷静客观地面对它们。但是无论如何,我不希望我的父亲去和被告知,他必须放心。”小韩说道

因此,今年7月,和他的母亲放弃了傅先生的遗产,其他二等亲属也书面放弃了遗产。

律师团队担任“遗产管理人”

“当被告,我们很高兴”

根据现行法律,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他将不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同时,死者名下的所有财产成为无主财产,归国家所有。这意味着死者遗留的债权可能无法收回,所欠债务无法偿还,许多方面将陷入僵局。

和她的母亲万找到了。他们希望律师能专业地处理他们父亲的债务。万告诉红星新闻,基于她之前对傅先生的了解,她也想帮助这个家庭,实现他的愿望。因此,万首先找到了一些处理婚姻家庭事务的专业机构,但对方谢绝了

《继承法》于1985年颁布实施,至今已有34年未修订现行《继承法》主要关注继承人的权益,而对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没有适当的救济。”万认为的这种说法已经不再符合当前的现实生活事实上,多年来,专家学者一直呼吁增加物业管理人制度,国外也有相应的制度设计。

经过近两个月的考虑和研究,万决定在该律师事务所组建律师团队,以“房地产经理”的身份介入8月2日,万妙言与韩笑和韩笑的母亲签署了《房产经理协议》。母女俩暂时委托四川卓宇律师事务所作为遗产管理人处理傅先生的遗产。但是,当所有利益相关方参加第一次利益相关方会议时,应确认遗产管理人的正式资格。

债务债权

遗产管理人协议< br>

“我们应该是我国法律史上第一个处理遗产的遗产管理人。我们只能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有关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规定和现行法律中破产管理人的规定,进行协议签订、公告、债权申报、遗产管理和分配等程序。万坦言,这是一个挑战,也可能面临很多困难。

在万的领导下,、、组成工作组10月17日第一次利害关系方会议召开时,已完成的工作包括:接收傅先生的遗产相关资料、调查整理傅先生的资产、检查并收取傅先生未清偿的项目资金、在报纸上刊登遗产处置公告、联系债权债权人、接受并审查债权申报。

债务债权

法庭传票送达律师事务所

,其中最令人兴奋和最有信心的发展是来自法庭的传票。10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了牟伟诉傅先生的继承人私人贷款纠纷一案,向四川卓宇律师事务所送达传票、诉状和证明通知书。万在《朋友圈》中做出了蓝图,“法定遗产管理人取得了独立的诉讼地位,正式进入了我国的司法实践!”杨青也兴奋地说,“当被告,我们很高兴。”

第一次利益相关者会议

债权人更关心“我什么时候能拿到钱”

9年10月17日,律师事务所组织了第一次利益相关者会议经过初步申报和接触,杨青告诉红星新闻,37索赔已被接受。会议当天,21名利益相关者出席,律师工作组通过180多页的PPT报告了前期工作、管理人背景、表决事项、傅先生的财产状况和管理计划。

债务债权

第一次利益相关者会议

根据计划,会议需要对律师事务所作为遗产管理人的资格、报酬和支付方式进行表决,然后再继续考虑其他事项。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格在韩笑的母亲和女儿与该律师事务所签署的“管理人协议”中,还明确同意,如果利益攸关方会议没有确认该律师事务所管理人的身份,将停止对遗产的管理。

但是出席的债权人一开始并没有愉快地通过表决。“什么是房地产经理?”"你的公司从哪里获得报酬标准?"“谁得到钱?”“你为什么要从遗产中支付?”"你能在律师费上给我打个折吗?"

根据律师工作小组发给各参与人的文件,遗产管理人的报酬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制定然而,债权人建议工作组在就赔偿问题进行表决之前解释和介绍其他事项。预计会议将持续一整天。随着会议过程的进展,许多人表达了这个过程是否可以简化而不太复杂。每个人最关心的是他们什么时候能拿到钱。“我的家乡是巴中,但现在我住在浙江。我真的没有那么多时间回来做这个。你能简单地告诉我们他有多少遗产,他还剩多少钱,他能偿还多少吗?”一个债权人说

但是万妙言坚持认为,所有的事情都必须清楚详细地解释清楚。即使没有现行的法律规定,傅先生的遗产也应根据适当可行的法律进行科学公平的分配。律师团队不仅要不负傅先生及其家人的信任,还要承担法人的责任。

债务债权

律师事务所为每位与会者准备了会议文件

。最后,当天下午5: 00左右,完成了所有会议议程,并对一些程序性事项、物业管理方案、债权确认申报、经理赔偿等进行了表决。在后面的工作中。对于尚未表决和商定的事项,仍需开展后续工作。例如,债权人认为傅先生妻子的财产也应包括在遗产分配中,并要求她分担债务。该律师事务所认为,这超出了遗产管理的范围,但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法院将决定这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中国第一个房地产管理人”的探索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增加了一个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房地产管理人制度

。此外,傅先生所涉及的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也给房地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要收回傅先生的债权相当困难。我们已经会见了傅先生的几个项目小组来解决项目资金问题。有些人根本不回答。另一些涉及多重利益。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这些问题。这将直接影响傅先生尽快清偿债务的能力。”杨青律师说道

2年8月和01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民法典》各部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查。遗产管理人制度被添加到继承司初稿的审查中,这被视为一个亮点。据报道,一审草案规定,遗嘱执行人应在继承开始后成为遗产管理人。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应立即选举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当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死者生前居住地的民政部门为遗产管理人。

和今年6月,民法典继承法草案提交第二次审议,其中详细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有关规定,并增加了村民委员会作为遗产管理人。

债务债权

民法典的继承和编纂草案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

可以在民法典正式颁布前的司法实践中探索和尝试。最后一位“遗产管理人”让万的团队感到骄傲。“当傅先生的家人找到我们时,他们不知道‘管理人’的概念,在中国也没有相应的实践案例我们提出这个问题是希望这个遗产能够得到科学合理的处置。更进一步说,如果我们能为继承法理论提供一些实用的样本,那也是我们的价值所在。”万说道

债务债权

《遗产处置公告》刊登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科学研究中心

号报纸上,其负责人杨立新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中国现行继承法只规定了无人承担的遗产归属。作为一个州,没有人生育会持续一段时间,因此有必要管理这段时间里没有人生育的遗产。但是,由于当前遗产数量众多且情况复杂,应增加遗产管理人的规定,以保护相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实现被继承人控制其遗产的愿望。

和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陈伟,在陈伟主编的《外国继承法比较与中国民法典继承制度的建立研究》一书中也提到,中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建立遗产管理人制度,采用遗嘱制作、继承人选择和法院指定三种方法确定遗产管理人。同时,建议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遗产管理人在继承开始时的职责是保护和管理要继承的遗产,以便遗产在被接受或放弃之前不会受到损害。

“本案的律师团队可以说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对于探索未来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将起到开拓性的作用,意义重大。””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民法学会副秘书长孟强告诉《红星新闻》,随着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更多可支配的财产,人们不再满足于将财产仅用于储蓄,购买房地产或投资将导致更多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一个自然人死亡,如何处理剩余财产成为一个真正的问题。

孟强认为,现行《继承法》虽然规定了遗嘱执行人,但并没有突出其管理财产的功能。然而,《民法典》继承编草案正式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强调解决围绕遗产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交给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业人士来管理遗产,将会更加科学、可靠和高效。

因此,遗产管理人制度不仅有利于维护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也有利于避免潜在的纠纷,维护社会整体秩序的稳定。“在本案中,我们还看到,法院可以承认律师团队为遗产管理人,并授予其诉讼地位,这在中国较为罕见,也可能是首例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表明司法机构也在积极探索和支持有效解决社会纠纷。“

那么,管理员系统如何才能发挥更好的作用呢?

孟强表示,成熟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值得借鉴。管理者本身首先应该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在处理各种法律程序时,应全面处理破产财产上的债权债务,平衡各方利益。同时,遗产管理人应受到适当的监督,以防止滥用权力等。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相信《民法典》颁布后,遗产管理人制度会有很大的进步,其内容会越来越丰富。”我们也在等着看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果,希望能妥善处理,从而成为一个更好的模式。”孟强说道

把父亲的遗产交给了房地产经理。韩笑希望他的母亲不那么焦虑,他们会慢慢愈合伤口。她仍然记得,当她父亲第一次诊断出癌症时,他的父母也讨论过如何偿还所有债务,然后去旅行,让生活变得更轻松。现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但韩笑希望每个人的努力至少能实现他父亲的愿望,让他安心离开。

(文赋先生和韩笑是化名)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