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协议被违反,员工反悔,是否可以撤销?

[案例简介]

梁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工伤,单位支付全部治疗费用15000元。后梁和机组通过谈判达成了协议。本单位将一次性向梁支付8000元的赔偿金,包括今后可能因受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经过几个月的鉴定,梁的伤势已经达到了十级伤残。梁觉得自己已经输了。他想取消这份工伤协议,并要求单位根据法律义务赔偿自己。这个协议可以撤销吗?

[案例分析]梁某可以请求解除协议梁被认定为10级工伤,对梁的赔偿依据发生了变化。因此,双方签署的协议显然是不公平的,并且没有超过一年的法定期限。梁可以要求解除协议。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合同的下列当事人之一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和(2)它是在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地订立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对涉及追回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用和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的案件变更赔偿金额。

只要存在《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或工伤赔偿金额被认为较低,双方只需变更双方达成的私人工伤协议的内容。此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一年内(即人民法院可以变更追回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的赔偿金额。)行使改变的权利经审理,人民法院发现,只要当事人达成的协议符合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的变更请求。

私了协议书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