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制度是科技和产业发展的产物如今,人工智能已经成为最新科技前沿的同义词。它是人类科技积累到一定程度的结果,直接受到互联网和大数据的驱动。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的课题。
知识产权制度是科技和工业发展的产物今天,人工智能已经成为最新科技前沿的同义词。它是人类科技积累到一定程度的结果,是互联网和大数据直接推动的结果。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的课题。毫无疑问,尽管人工智能发展迅猛,前景无限,但无论是技术研发还是产业化都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真正的产业化的实质性发展和普及还需要一段时间。虽然人工智能的发展影响了当前的知识产权保护,但它仍然是片面和肤浅的,还没有达到知识产权制度需要深刻和全面变革的水平。当然,理论研究需要未雨绸缪,需要有预见性和超前性。目前,人工智能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备受关注,许多前瞻性的法律和方法探索为研究者们打开了一系列的想象空间。本文主要对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概念和态度提出一些思考。
01
系统反应:在许多关于人工智能的讨论中,不乏“人工智能正在颠覆现有知识产权系统的哲学认知和系统标准”这样的说法尽管“未来已经到来”人工智能确实正在产生新的保护对象,创造新的保护区域,并使保护标准适应新的要求,但简单地断言人工智能正在颠覆知识产权体系还为时过早。
有些人认为人工智能的出现不同于以前任何技术对知识产权系统的影响这种说法为时过早。尽管机器人、智能创造、算法和大数据等新概念和新术语令人眼花缭乱,但现有的法律制度有足够的能力来调整新对象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数据产品案件、涉及人工智能产品的版权案件以及其他涉及人工智能的案件都采取了这样的判断态度。
一般来说,涉及人工智能的影响和解决方案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现有系统的自然覆盖例如,算法的专利保护无非是根据促进人工智能发展的需要,在现有专利授权标准下划分可专利的“技术方案”和不可专利的“知识规则”。人工智能创造的作品基本上仍被纳入当前的版权主体和客体进行衡量。数据产品已被纳入民法通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第二,我们应该在发展中小心处理。例如,大数据背景下的数据产品所涉及的利益是复杂的,民法的一般原则没有直接将其定义为民事权利,但在实践中出现了保护的需要。当前司法机关充分发挥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权利孵化器”作用,首先确认数据产品是受保护的合法权益,并依法给予保护。对于数据产品是否以及如何升级为权利,仍有进一步探索的空间。第三,在现有系统之外开辟新的领域。也就是说,当上述路径不能容纳时创建一个系统有点颠覆性。简而言之,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处理人工智能带来的知识产权保护新问题的基本态度是积极包容和小心翼翼地颠覆它们。
02
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制度变迁的决定性力量
现阶段,与人工智能科技和产业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仍主要在现有制度体系内完成,更重要的是解决如何适应和适用现有制度的问题。在现有系统的框架内,首先是集成和兼容性。当集成和兼容性不可行时,会进行零星或部分的创新和突破。对现有制度的革命性颠覆很少发生。总之,我们不能保守和保守,也不能盲目进取,而必须以需求为基础和现实。突破并不犹豫地突破,兼容性和适应性应用仍然应该在没有突破和颠覆的需要时进行。
03
实现自然人的利益: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
人工智能是一个定义和表达的发展阶段,技术,产品和趋势的智能科学和技术,更多的人或超人的颜色。然而,它毕竟是人类科技发展的一个阶段、过程和趋势,是人类指导下的科技进步和成就。无论人工智能的“智能”和“创造力”的描述和预测多么新鲜和惊人,无论人工智能的前景是可怕还是诱人,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保护都需要以人为中心。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设计中,应以人的需求为主导。与任何现有的法律制度一样,自然人仍然是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核心和基本法律主体自然人以外的法律主体和制度设计必须为人类利益服务。例如,
,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学界正在讨论机器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如具有深入学习、思考和创造能力的机器人能否成为权利主体并赋予其法人资格,从而使其享有版权和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例如,来自英国和美国的哲学家、科学家和法学家正在讨论机器人是否可以被赋予虚拟法人资格。2016年,欧盟委员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将最先进的自动化机器人定位为“电子人”,并赋予其特定的权利和义务沙特阿拉伯甚至在2017年授予智能机器人“索菲亚”公民身份然而,无论这些讨论和做法有多么嘈杂,在以自然人为中心的系统设计框架下,即使是那些需要起草的人,如法人,最终也是人类的工具,最终也是自然人实现其利益最大化的系统设计。在人工智能时代,是否赋予机器人法人资格,必然取决于是否有必要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即使机器人被授予知识产权主体资格,也只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自然人的利益,使其成为更好地实现人类利益的制度工具。
转自
光明理论研究所
简介
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成立于1985年11月。它是隶属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非营利性研究机构。它的主要职能是研究中国经济、技术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政策、战略和前瞻性问题,跟踪和分析世界技术和经济发展趋势,并向中央政府和有关部委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全球技术地图”是国际技术与经济研究所的官方微信账户,致力于向公众提供尖端技术信息和科技创新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