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需要缴纳预缴税金?预付税是如何计算的?

< p >在我国许多企业中,每规定一个期限,都需要进行相关的纳税申报和缴纳,企业需要缴纳的税不仅是企业所得税,还包括一些预付税项目。那么,预付税是否用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如何计算预付税?

网民问: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需要预缴税费?

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

广东侯波陶延年律师事务所律师答: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以预缴税金为基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物权的转让。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在办理转让前必须缴纳一些税。无论是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还是契税,都应该在土地转让后缴纳。因此,没有必要提前转让土地使用权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捐赠方式转让的,则不需要缴纳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的规定,预缴税金的计算为

(1)如果一般税法适用于出租房地产的纳税人,则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预缴税金:

预缴税金=含税销售额÷ 1+11% × 3%

(2)对于出租房地产并采用简单计税方法的纳税人,除个人租赁住房外,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预缴税金:

预缴税金=含税销售额÷ 1+5% × 5%

(3)对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预缴税金:

预缴税金=含税销售额÷ 1+5% × 1.5%

(四)其他个人租赁住房

应税金额=含税销售额÷ 1+5% × 1.5%

(五)其他个人租住的非住房

应税金额=含税销售额÷ 1+5% × 5%

陶延年律师分析:

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下列税费:

1,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出售房地产,应当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税金额-营业额×税率(5%)因此,应缴纳的营业税按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对方收取的总价款和价外费用的5%计算。

2,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的有关规定,印花税按“产权转让文件”计算缴纳,税率为5/10000。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报送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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