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无照电动自行车上路罚款5月1日至1000元

自行车逆行罚款

昨天上午9点左右,10多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在宣武门附近被交警拦下。他们因未悬挂电动自行车牌照或临时标志而被罚款20元。

|从1995年起,禁止无标志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同时,市交警在全市主要街道对电动汽车进行严格检查不按规定申请临时标志,违反道路规则的,处以1000元罚款;有牌照或临时标志但未悬挂的,处以20元罚款。

站点

电动自行车不列在道路

一小时内发现10 256余例

昨天上午,西城交警支队在宣武门路口开展了整治活动。上午9点,第一辆没有牌照的电动自行车按规定出现了面对警方的检查,骑车人立即从坐垫下拿出一个全新的临时标志,并解释说“它刚刚被带进来,但还没有安装。”警方当场处以20元罚款,并责令其尽快安装。

1999年下午1: 30左右,一个年轻人被禁止驾驶电动车。他说他已经在网上申请了车牌,但还没有申请。警方将在检查他们的二维码预约后释放他们。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在执法的最后一个小时里,交警查处了十多起“未按规定安装”和“合法车辆未及时上牌”的违法行为。在此期间,没有车辆被扣留。

警方表示,已经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的“过渡性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应用平台”注册申请临时标识并生成预约二维码,但实际上没有收到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可暂免处罚,车主应尽快到交通管理部门领取临时标识,并及时挂在车辆的相关位置。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舒表示,自去年11月以来,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已经为超标电动汽车发放了214万个临时标志,实际收到的网上预订量超过29万个。

执法

有151个正常控制杆

全天候严格控制和处罚

西城交通支队广安门大队副队长李宁说,从5月1日起,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电动自行车并对司机处以罚款。驾驶员接受治疗后,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及时归还电动自行车。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市的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前必须进行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证和号牌。对《条例》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进行登记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市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其中,未列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有3年过渡期(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过渡期间,相关道路行驶车辆应悬挂临时标志,并遵守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

为此,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布了《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性登记和交通管理办法》,规定未列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车主应在2019年5月1日前向交管部门申请临时识别。自2019年5月1日起,交通管理部门将不再发放临时标识,并对不申请临时标识并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处罚。

5年1月1日,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会同街道、综治办、社区等各级组织,集中力量对全市主要交通干线、交通枢纽、繁华商业区、学校和医院、房地产中介、物流配送中心、封锁点等重点区域,对无证电动自行车、临时标志、伪造、涂改号牌、临时标志、逆行、闯红灯、载人载物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集中综合整治。与此同时,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电视监控系统的巡查和控制,在全市设立151个正常控制点,实行定点值班和正常控制,并在全市所有时间和地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全天候严格控制和处罚。

tip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临时标志或过渡期限届满后上路行驶的,交通管理部门将先扣留电动自行车,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员接受治疗后,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及时归还电动自行车。

对于无牌照、临时标识在道路上行驶的注册电动自行车,对驾驶员给予警告或20元罚款;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形式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予以没收,对驾驶人处以1000元罚款;司机接受治疗后,交通管理部门将及时归还被扣留的电动自行车。

/赵珈琪

< p >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