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贵州傣族妇女最近在银行办理购房贷款等业务时,分别被告知2011年和2013年要“结两次婚”,且无一例离婚,涉嫌“重婚”事实上,戴女士在2011年只结过一次婚,这段婚姻一直延续到今天。
女士回忆说,早在2013年,她曾丢失过自己的物品,她的身份证也在其中。当时,她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了丢失情况,并报告了她的身份证丢失情况。正是这种意想不到的情况让她莫名其妙地结婚了。那么,民政部门应该承担责任吗?戴女士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身份证“结过婚”两次
想撤销婚姻记录只能打官司
贵州代夫人告诉记者,由于近期购房等问题,她发现自己“结了两次婚”一件是她和男友黄某于2011年在重庆市铜梁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另一个是王牟某,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2013年在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我在2013年丢了身份证,但很快就被补发了。我没想到它会再次被使用。”由于多次婚姻登记,我无法查看材料,暂时无法完成购买手续。我可能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她说
代女士提供的婚姻登记历史信息截图显示,她分别于2011年10月和2013年10月向黄某和王某进行了登记。
代女性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2011年和2013年登记结婚资料来源:受访者提供了
。同一天,临漳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证实,戴女士确实有两份婚姻登记记录。2013年,有人在民政局登记作为替代,但民政局无法撤销该记录。
"民政局无权撤销个人婚姻登记记录根据规定,只有当事人被胁迫结婚并持有公安局的证明,民政局才能撤销相关记录。”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建议代表该妇女提起法律诉讼。戴女士可以通过起诉欺诈者或民政局登记程序的缺陷取消记录。“我们只能在从法院拿到注销文件后才能从网络上删除婚姻登记记录。”他说
代女士与黄某的结婚证资料来源:受访者提供
为什么重复注册?临漳县民政局回应称,2013年10月11日,临漳县西拉姆乡张超村村民王某与一名自称代孕女士的妇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规定,双方当场提供了必要的材料。根据当时两人提供的完整文件,工作人员现场比对,身份证与我相符,婚姻登记手续依法办理。由于2013年婚姻登记系统没有全国联网,由于条件限制,当时林章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无法查询是否有傣族妇女跨省婚姻登记的记录。
冒用《代妇女身份证》在临漳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材料齐全
代女士说她现在很沮丧。她于12月15日从重庆抵达河北,以尽快取消她的婚姻登记记录。然而,在16日上午,他跑到几个部门,并被告知仍然需要法律渠道。“通过法律渠道很慢,我家里还有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只有两岁。我不能一直呆在这里。”她说办理
假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应该负责吗?谁是
假装成淑女?你为什么要嫁给别人?当时提供的小册子和其他信息是伪造的吗?当地公安机关已经展开调查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199律师晓寒解释说,如果他以他人身份结婚,他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法》第17条,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二百元以上不满一千元的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晓寒说,婚姻中使用他人的证书往往伴随着欺诈等行为,并可能被怀疑负有相应的刑事责任此外,受害人因冒用身份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向法院提起相应的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针对戴女士的情况,认为,如果民政部门有违法行为,给戴女士造成损失的,戴女士可以申请赔偿。
晓寒:“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未履行合理的审查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给受害者造成损失,他们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另一方面,如果欺诈者提供的手续完备,并且民政部门不能或者应当知道审查范围内的假冒行为,并且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则民政部门一般不承担责任。我们直到2018年才建立起全国性的网上婚姻登记系统,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追究造成重婚的民政部门的责任。”
对于许多人的关注,身份信息被冒用对信用问题的影响,晓寒提出了具体的对策首先,及时报告丢失情况并更换新身份证,以证明身份证在当时丢失。第二,如果发现身份被盗用,应及时向警方报告。
晓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假身份证骗取信用卡,涉嫌信用卡诈骗的,也可以相应处理此外,受害人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侵权人承担相应的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以保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