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于立生(江苏)
郑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预防接种中心发放的《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书)中掺入了各种各样的广告——奶粉、儿童药品、妊娠纹修复产品等,内容多样,受到了公众的广泛批评。6月3日,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免疫规划回应称,原省卫生厅曾负责印制疫苗手册,2016年将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自从接管责任以来,新的疫苗书没有印刷任何广告,这些都是以前印刷的未使用过的副本。下一步将是敦促各地统一使用新的疫苗版本,不做广告。(今日东方6月4日)
企业的营销行为非常普遍。甚至疫苗书也成了广告载体,其目的仅仅是通过与疫苗书的孩子接触来影响父母或影响父母,并促进交易。
中国对卡介苗、乙肝疫苗等一级疫苗实行强制免费接种制度。疫苗是儿童疫苗接种史的记录。作为公共产品,人们通过公共权力的提升获得了这本书的副本,“一纸时尚”。然而,公司广告上印着疫苗的副本,也就是说,利用公共权力,从公共物品上抹去石油。对其他企业来说,这也是不公平的,只会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疫苗广告的本质是用政府部门的信誉来代言企业的产品。负面影响不可低估。首先,一些企业可能会利用这一点来制造自己的问题,把横幅当作虎皮,吹嘘自己,把钱挂在脸上,误导公众。例如,一些企业炫耀道:“所有能为疫苗做广告的企业都是那些得到政府大力支持和推广的企业。”第二,有关部门很容易被问及有关企业是否有权进行资金调配等问题。第三,一旦企业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相关部门也将面临困难,并遭受束缚、信誉和形象损害。
此外,中国对药品和儿童商品广告有严格限制。《广告法》第40条明确规定,不得在大众媒体上为未成年人发布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为14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不得包含任何诱使他们向父母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内容。某些商品的广告,甚至是相关大众媒体的广告,都公开印在疫苗书上,这只会起到消解《广告法》权威的作用。
原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曾回复询问:“我委未收取任何相关广告费”,并解释:“以前接种证是由印刷公司印刷的...免费供应给基层...根据各地接种单位的数量向每位家长免费提供”
从这个解释中,不难看出广告印刷疫苗拷贝背后的商业模式:印刷公司承担印刷疫苗拷贝等费用。,但职能部门不支付账单;然而,通过收取广告费,印刷成本得到了补偿,利润也有所增加(更不用说印刷企业也免费印刷广告,而且不收取广告费)
那么,是谁授权印刷公司这样做的?谁给了这家印刷公司这样的赚钱方式?这是滥用权力吗?这背后有什么利益转移问题吗?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深入调查逐一解决,以应对社会的关注。
,当然,自2016年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管该业务以来,该疫苗的新版本没有进一步的广告这是对过去错误做法的纠正。但是,整顿必须坚决彻底。它不可能是“新官员忽略旧的分数”,它不能平息历史遗留的问题,也不能说新印刷的疫苗没有广告,即使它已经完成。不仅仅是新生儿,没有广告的新疫苗也应该被分发。储存在所有疫苗接种点的旧疫苗也必须召回和销毁。与此同时,对于已经接种在儿童手上的旧版本疫苗,也将发布公告,可以免费更换。这是一种尽职尽责的态度,旧疫苗广告带来的负面影响可以尽可能消除。
国家实行一类疫苗强制免费接种和儿童接种证制度,公共财政应作为公共物品全额支付一类疫苗的接种费用。为了节约和转移疫苗印刷成本,允许印刷公司收取广告费,在疫苗复制品上印刷广告,造成广泛而持久的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政府部门的形象。这真的很像“捡芝麻”和“丢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