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精神:在苍南、龙岗地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业企业,主要包括包装印刷、气流纺、塑料编织、塑料制品、制鞋、家具制造、仪器仪表、金属制品制造等两类工业企业,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申请,实现认证生产经营。2020年7月以后,对所有未取得生态环境行政许可的工业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士兵停产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