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民房地产“常规贷款”的狩猎现象,非业主个人参与的房屋交易、过户等服务应从程序上建立必要的风险防范机制。
央视新闻截图
|鱼目
原本只是借了“房子抵押”的钱,但最终房子被秘密转让出售。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例行贷款”案作出公开裁决。在这起黑社会犯罪案件中,68名受害者,主要是老年人,被诈骗了70栋房屋,涉及数亿美元。
抵押贷款投资,不仅可以免费享用昂贵的医疗保健产品,而且还有每月1%的投资利息回报。保健品公司负责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贷款的“回报”似乎充满诱惑,但一旦它“移动”,它可能会落入“例行贷款”很久以前设置的陷阱,而“价格”是一个套房。搜索公开报告显示,类似的“基于抵押贷款”的“常规贷款”案例已经在美国许多地方出现。
199判决案被北京市第三中学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再次证明了“常规贷款”是无法通过法律制裁的。然而,在诈骗犯罪的简单定义之外,该案的处理态度是“黑色将被扫除,邪恶将被消灭”。包括公证人在内的52名被告被分别判刑,这也表明了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的零容忍态度。梳理相关案例,我们可以发现,这种频繁的“例行贷款”都有一个共同的情节,即行为人经常引诱“借款人”签署房屋买卖委托书的公证这是类似“常规贷款”成功的关键环节,也为欺诈者单方面直接出售和转让抵押房屋披上了“合法”外衣。
因此,近年来,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对委托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是否有效的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讨论这种对诈骗者的路径依赖,可能是因为从制度上重新审视了涉及民间贷款的房屋买卖委托的合法性,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房屋诈骗”的漏洞。
这方面无疑需要司法部门和各种房屋交易机构的整个链条的合作。例如,本案中部分受害人的房屋在办理贷款公证手续4天后被转移。这种处理速度在一般情况下可能意味着高服务效率,但被置于这种骗局中无疑为欺诈者提供了便利。对此,有关经办部门和机构应更加谨慎,对涉及第三方的任何“交易”,特别是贷款抵押财产的委托和转让,应增加必要的“验证”程序。
事实上,无论是受房屋经济价值的限制,还是受房屋在社会观念中的重要性的限制,无论是实施老年住房,还是一些针对公民房屋的“常规贷款”的狩猎现象,无论是非业主个人参与的房屋交易、过户等服务,都应从程序上建立必要的风险防范机制,并优先保护业主利益。司法环节应严格审查这种委托售房程序的合法性。
“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尽管在房地产升值和老龄化社会到来的背景下,涉及房屋的"例行贷款"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但司法机构也可以通过澄清个人的善恶、支持例行者和严惩作恶者来保护最强有力的防线。
和北京的司法部门不仅看到了明显的“契约关系”,也看到了“黑恶势力”所依附的潜在问题。从法律层面和权责逻辑上梳理了本案的责任链,并依法追究责任。这体现了“法律不看不法”的法律态度和对人民权益负责的价值维度。
□鱼目(媒体)
编辑:胡博阳实习生:张晓宇校对:李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