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制度有助于创造更好的商业环境
记者:在中国实施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制度的意义是什么?在实践中,中国知识产权行政审判的特点是什么?
张智成: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应用”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是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权利人快速确定权利效力、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重要途径。
行政裁决具有高效、低成本、专业性强、程序简单的特点,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起到了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裁决具有丰富的意义和重要的意义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提出将重点放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赔偿协议的行政裁决上。在三个体制改革方案中,商标评审和专利无效评审被明确纳入行政裁决的范围。
关于行政裁决的审查周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坚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放开监管”改革的有关要求,不断压缩和保持行政裁决的审查周期在合理范围内让我们举个例子。例如,社会关注的专利是无效的。我们的审理周期一直保持在五个月左右,完全可以满足当事人方便快捷处理纠纷的需要。在世界各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中,我国的专利失效期是最快的。
今年,我们还推出了无效专利审查和商标审查的社会满意度调查,以促进基于用户感受的工作改进。今年首次启动了无效专利审查和商标审查的社会满意度调查。问卷在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上分发,目的是了解每个人的感受,并通过与用户建立良好的反馈机制来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
下一步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行政裁决的质量和效率。例如,我局以前为无效专利复审引入的巡回审判和远程视频审判将继续得到加强,以方便当地申请人并降低他们的权利保护成本。提高行政裁决的质量和效率,可以进一步创造一个商业环境,同时支持相应的当事人处理自己的纠纷,“解决纠纷,制止纠纷”,从而使我们的市场秩序更好。
强化顶层设计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记者:事实上,商标评审、专利无效等行政裁决是决定知识产权效力的重要环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也是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主体间解决的重要组成部分,引起了企业和公众的广泛关注。请谈谈中国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的现状和数据。同时,国外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的制度设计和实践是什么?
张智成:近年来,商业体制改革催生了各种市场主体的竞争发展,也促进了知识产权行政审判案件数量的持续增长。2018年,商标复审案件32.2万件,同比增长53%;无效专利案件5235件,同比增长15%今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受理了两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请求。
目前,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正在通过行政裁决加强对知识产权效力的认定。
美国发明法案(AIA)对专利授权后的无效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改。原专利诉讼和冲突委员会(BPAI)已改为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并增加了授权后复议程序(PGR)和多方复议程序(知识产权)。改革后的流程因其高效、经济、专业、低门槛等优点而备受关注和广泛应用。近年来,复议申请数量每年超过1700件,与改革前相比大幅增加。
在法国,为了改善无效专利必须由法院处理的情况,导致复杂的法院程序,政府正在进行改革,这将赋予法国工业产权局(INPI)处理无效专利的职能,并创造新的救济渠道。
中国约97%的无效纠纷在行政程序中得到高效、准确的解决。记者
:高效和专业是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的突出特点。如何在中国的具体实践中充分体现这一点?
张智成: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一贯保证行政审判案件的公正、高效、高质量审理
2018年,商标驳回复审案件的平均审理期稳定在7个月以内。专利驳回复审案件的平均审理期为11个月,专利无效案件的平均审理期为5个月,审理效率居世界前列。案件审判的质量已得到广泛认可。以2018年专利无效为例,只有24.7%的案件进入行政诉讼,只有3.8%的无效判决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
在确保高效、专业审判的基础上,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商标、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行政裁决水平。
1是一种创新的工作方式,推动实现商标复审案件的远程诉讼和无效专利案件的远程审理,减轻当事人负担,进一步提高行政裁决工作效率
2是打击恶意注册和囤积商标、低质量专利申请等。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入案件调解、和解和解决机制,提高纠纷处理效率和满意度记者
:如何看待无效专利审判的主体?目前,一些观点质疑现行无效专利程序导致专利案件审理时间过长。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张智成:从法律性质来看,中国的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是专利法明确规定的专利权救济程序,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法定职责这种责任分配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其固有的科学规律,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普遍做法。
199专利案件审理周期长的主要原因是专利案件普遍复杂、技术性强、审理难度大。对的实证分析表明,在2018年判决的专利侵权案件中,93%以上的审理周期不受无效程序的影响,这不是导致专利保护期长的常见因素。
此外,据统计,2010年至2017年,正式形成多轮诉讼的无效案件总数仅为30多起,仅占同期专利无效案件的千分之一。因此,所谓的循环诉讼并不是专利侵权诉讼延期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专利无效案件的质量和效率都比较高。2019年上半年失效程序的平均审查周期为5.0个月,是世界上最快的。我们可以将美国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目前的专利有效期审查期与大约13.7个月进行比较。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2017年对专利有效性的平均审查期为38个月,我们计划在未来5年的30个月内完成90%的权利有效性案例。
在我国,约97%的无效纠纷可以通过行政程序高效、准确地解决,这为专利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得到权利人和当事人的普遍认可。记者
:请问下一步如何为促进创新发展和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
张智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管理服务”改革,坚持高效优质审判,继续完善信息共享和协同保护机制,在行政审判案件中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外商投资创造开放、公平、公正的环境,切实履行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