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奶茶的出现,饮料消费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三天不吃总比一天不喝茶好”,这正是现在年轻人对奶茶的喜爱。在社交网络上,越来越多的朋友将“生命更新水”作为奶茶的同义词。另一个朋友开了这样一个玩笑:“没有什么是一杯奶茶解决不了的。如果没有,那么两杯。”“正是因为每个人的爱,加入奶茶店成为许多投资者的首选。然而,投资毕竟存在风险。你可能看中的是投资后的回报,而加入公司可能会盯着你的委托人。
今天,作为茶叶爱好者之一的刘女士,进入团队寻求帮助,瞄准这个商机,希望加入最热门的茶店,通过茶叶效应获得预期的效益。没想到,该机构有许多疑点。29.8万元的联盟费可以退吗?刘律师和罗律师将回答她的提问
案例回顾
2年10月018日,刘女士和她的朋友们通过网上查询找到了即将开发的最新奶茶产品。刘女士通过电话联系公司招商部并实地考察公司后,被公司的环境和充满青春气息的设计深深吸引,与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29.8万元的加盟费。
成为代理加盟商后,刘女士发现公司提供的关于产品代理优势的宣传材料显示,每个代理可以获得丰厚的招商利润,只需开发3-5家店铺就可以收回成本。事实上,在签订合同后,刘女士发现自己已经与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并没有收到公司在刘女士签订合同后提供的有效服务内容。
经刘女士简单调查,也发现该公司提及的产品不是台湾产品,而是广州产品,涉嫌虚假宣传。在公司领导下选择门店位置的过程中,刘女士发现,早在一年前,刘女士所代表的区域就有很多加盟店因为公司的最新产品而倒闭。作为北京四个地区的总代理,
因为招商过程中的事件和对公司的诸多疑虑而失去了对公司的信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更别说商家承诺的利润翻番,就连公司宣传的现成投资成本也没有收回。经过反复考虑,刘女士提出在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终止合同,但公司经理一直拖延时间,没有积极解决问题,建议刘女士采取法律行动。刘女士带着许多疑问来到节目现场。她能依靠专业律师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并收回联盟费吗?让我们看看律师的分析。律师
支持
刘律师听了刘女士的介绍后,认为,要想加入一个项目,需要对企业的资质和要加入的项目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并慎重决定是否加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刘女士要解除合同,需要证明她签订的合同有以下五种情况之一:
1。由于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标的物的种类、质量、规格、数量等的错误理解,导致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在紧急情况下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果该合同的履行对其极为不利
3。因欺诈而签订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将虚假信息告知另一方,或故意隐瞒虚假信息以诱使另一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4。在胁迫下签订的合同胁迫是指由于他人的威胁和胁迫而陷入恐惧,从而表达不真实意图的行为。
5。利用他人的危险签订合同利用他人的危险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的紧急需要或危险情况,迫使对方做出违背其本意的表示,并接受其非常不利的条件。刘律师,
,认为所需证据和证明标准较高,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刘女士举证,难度较大,诉讼风险较高刘律师建议,刘女士可以提起违约诉讼,刘女士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联盟费。
律师罗认为,加入商业模式没有问题,但作为投资者,必须保持理性,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做好前期市场调研。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骗取大量公私财物的,可以认定为诈骗罪涉及公私财产超过20万元的个人欺诈是一个特别大的欺诈数额,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刘灿女士的经历可以看出,对方有欺诈嫌疑。
律师罗建议刘女士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或通过合同诈骗向公安机关举报。根据刘女士的申请情况,《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的有关规定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公司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受许人提供相关企业信息,并要求受许人拥有两家直营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