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辩护。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35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的,或者是没有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律师为其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律师为其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