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如何转变为新东方公司?
差不多一年后,我们去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谈了一遍又一遍:你看,我们的新东方是一个非常著名的教育品牌。我们的总部必须和下面的学校同名,这样我们才能在全国范围内办学,被称为新东方学校。此外,十年来,教育管理给了我们新东方的品牌。毫无疑问,这是我们的正常行为。
之后,工商行政管理局考虑了新东方的品牌元素。那时候,我在江湖上已经有点名气了。最后,我同意把“东方”这个词改成“新东方”,于是新东方教育技术集团公司成立了。当
在当时注册时,新东方内部仍有一种说法,“我们从事教育。你用技术做什么?”
后来我说:“在未来的发展方向上,教育肯定会与科学技术相结合,所以最好加上“科学技术”这个词否则,您将来可能很难添加更多。“
这是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的来源
公司成立后,立即需要配股,这是最大的一步。
新东方是一个后置概念今天的初创公司做得更好。首先,他们分配股权,然后新的人进来,然后新的选择。最后,投资者介入,稀释股权并发行额外的股票。现在,这听起来像正常的业务流程一样简单,但在2001年左右,它非常复杂。
什么资本增加,什么股权分配,什么期权概念,当时中国几乎都没有,因而成了后概念也就是说,我们成立了一家公司,它原来是新东方所有的。新东方由每个人承包,所有权不明确。现在我们必须反向分配。
反向分配的概念是什么?在新东方时代,我们认为有11个人贡献更多。我们把他们分成11个人,其他老师先放在一边。那么这种分配需要对过去的贡献进行评估,因为只有对过去的贡献进行评估才能决定我们未来的权利和利益,所以我们将对此进行讨论。
起初,没人想说我应该拿多少,我也说不清。事实上,那时我想变得更强。我拿了60%到70%,我希望每个人都会同意。但是我认为这些朋友已经一起工作了67年。如果我一开始就说我会拿60%到70%,他们不会很失望。他们会变成小脑袋,我会变成大脑袋。
所以在讨论过程中,我第一个说:我可以放弃控制权,也就是说,我可以拿到49%,剩下的51%可以分给每个人。
后来这家咨询公司说:“余灿先生,你不能放弃你的控股权,因为现在你的关系更复杂了。万一你放弃了你的控股权,一旦他们投票,51%的股份加起来会把你赶走,那么新东方就不是你的了,所以你不能放弃你的控股权,不管你想占51%以上
我说:“首先,我不认为如果我放弃控制权,他们会把我出卖“当然这句话后来实现了,他们真的把我吹走了“其次,如果新东方的管理依赖于控股权,我认为我不需要在新东方工作”
后来我说:“这样,我会做两件事。首先,新东方的未来发展决不能只局限于我们。股份化后,会有新的人。新的人会进来接受股份,所以我们会把10%的股份留给未来的人,而不是我们所有人“
因为当时像周成刚、李国富这样去过上海的老师和陈向东那些已经出来的老师完全不在11人之列。我认为这些人将来也应该有股份。当时,新东方也没有发行额外期权的计划,所以我说留出10%。你同意还是不同意?每个人都说这是可以做到的
我说:“好吧,我会拿出10%我应该拿55%,但是没有人反对,是吗?然后我会拿出55%中的10%,我个人持有45%,剩下的45%你可以分配“因此,每个人都感觉很好,现在讨论分配变成了根据个人能力、才能和过去对新东方的贡献来讨论数据
后来讨论了将近一个晚上,终于想出了一个相对满意的计划这11个人中的每一个人都得到一定的份额,而王强和许小平得到的份额稍多一些。当时,他们每个人都获得了近10%,其余的分别为6%、4%、2%和0.5%。
当时,新东方的总部不得不注册。人们说我们也没有多少钱。你应该注册,所以我注册了一个1000万元的新东方总部。当时大家都讨论说,将来我们要上市公司,即股份化公司,应该以股权计算,而不是以百分比计算,即每人持有多少股,所以最好是以后再发行。所以我们说把新东方变成1亿股,那么1000万相当于每股10美分。
新东方在美国上市以后,还是按照原来的1亿股,就是从这个地方开始的当然,新东方上市时,其注册资本从每股10美分变成了每股近5美元。
这样,新东方开辟了股份公司和股权激励的道路。这在教育领域也是第一次在此之前,中国的所有教育都与该公司无关,新东方也曾让一家公司贪污受贿。
但是有一个问题还没有解决,那就是公司在这里,但是学校在另一边,学校和公司没有关系。该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每个人都取得了公司的股权,但公司没有任何营业收入。所有营业收入都在学校,这不允许股份化。本质上,我仍然拥有新东方100%的权益,因为当时的教育只允许一个人做法定代表人,只有一个人做组织者。这就形成了新东方总公司与学校之间矛盾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