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涂半岛记者张通讯员段良珍
2年12月31日,石南区检察院以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敲诈勒索罪,公开起诉、曲红芝、王等24个犯罪集团。
经审查,本院认为,2011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王耀华、曲红芝等妓女聚集、招募、经营、控制了刘波、王启容等妓女。被告通过邱、梁丹丹等“键盘手”和其他“键盘手”利用手机从外地招揽青年男女来青岛经商或旅游,在卖淫后指使妓女和“键盘手”相互配合,以口头威胁等方式勒索钱财。在过去七年中,该团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在组织卖淫的过程中相互合作。逐渐形成了以、瞿公之为主要成员,以王等人为重要成员,以曹等人为总成员的恶性犯罪集团。卖淫嫖娼150余次,敲诈勒索150余人,共计190多万元,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南区法院判处王耀华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曲红芝被判处18年监禁和罚款。王和其他几个恶势力集团的重要成员分别被判处10至4年监禁和罚款。曹和其他普通成员分别被判处6至1年监禁和罚款。
前,公安机关移送石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法院的审查,该团体经常聚集在一起,通过威胁手段在某个地区和行业进行非法和犯罪活动。它是一个由三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的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应被认定为“邪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审查起诉阶段,法院追捕3人,增加2名恶势力集团成员,将公安机关认定的容留罪、介绍卖淫罪、敲诈勒索罪变更为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并向市南区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