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人在一个半小时内穿越不到100米的道路是危险的。

横穿马路

名成年人领着孩子过马路

文/涂本报记者安通讯员邢天星

本报记者近日,市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劝说部分问题突出的行人过马路,倡导文明安全出行。下午,记者在中山区南山路昆明街路口观察了一个半小时,发现大多数行人可以根据信号灯走斑马线,而有些人为了赶时间,在车流中走“捷径”斜过马路。南山路

199昆明街位于劳动公园附近的大都市区入口处,交通不太拥挤,但行人相对较多。华昌街昆明街至南山路昆明街段为下坡路段,中间有529和403个公交站点。即使在这段不到100米的下坡路段,通过一个半小时的观察,记者发现有近20人斜着过马路,其中包括腿脚不良的老人、带着孩子的成年人和一些背着包的行人。

的记者在现场看到,交通灯的变化可以持续30秒,这是如此短暂的一段时间,以至于一些行人不愿意等待,而是用自己的生命在车流中抢时间。为了躲避迎面而来的车辆,一些人行横道的行人在车流中左跳右跳,身体前倾后仰。他们真的很害怕。有些人甚至站在公共汽车前,试探着看是否有车辆驶来,以防他们趁机穿过马路。

目前,市公安局正在对道路上的所有警察进行交通管制,并组织警察对行人拐弯过马路的不良行为提出建议。在现场,记者看到两名交通警察在十字路口执勤。尽管如此,一些行人仍然不听劝告,避开交通警察拐弯过马路。即使当交通警察给他们建议时,他们也表现出极大的不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明确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过街应当使用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应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或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无交叉设施的路段横穿道路,应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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