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时限索赔,如何计算时限索赔费用

工程进度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工程实际进度受到干扰。许多承包商向相关业主索赔工期,因为项目由于非自身因素无法按期完成。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进行工期索赔,如何计算工期索赔成本呢?

网友咨询:如何计算工期索赔成本?

定额工期如何计算

天津市一清律师事务所聂雷强律师回答:< br>

工期索赔条件: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提供的图纸与合同不符;

(2)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场地、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施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有错误或遗漏;

(4)发包人未同意在计划开工日期后7天内发出开工通知;

(5)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

(7)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由于发包人原因,

未能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以保证实际交付工期不小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按固定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文件中约定的索赔内容进行计算

2,按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按参考项目块价

3。对于未按协议支付的工程款项,发包人必须支付一定金额的工程款项,但仍需按银行同期同类货物利息支付逾期工程利息。

4年停工、窝工期间发生的索赔费用的计算包括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

律师聂磊强分析:

《合同法》规定,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过错,施工企业可以要求发包人按照这些条款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这种要求就是索赔。此外,《合同法》第28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其“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为建筑企业优先受偿权的主张提供了法律支持。

承包人向业主索赔工期的具体依据主要包括:

(1)合同中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2)合同双方批准的详细进度表;

(3)合同双方批准的工期修正;

(4)施工日志和气象资料;

(5)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单;

(6)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

(7)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等。

建设单位工期索赔的目的是:1。逃避或推卸其延长工期的合同责任,使其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延长工期的罚款;2、因工期延长造成的费用损失索赔

如果延迟工作是关键工作,延迟时间就是索赔的时限;如果延迟的工作是非关键的,并且由于延迟超过时限而变得关键,则延迟时间和时差之间的差异可以被索赔;如果工作在延迟后仍然是非关键的,那么项目索赔问题就没有时间限制。

费用索赔是承包人在因外部干扰事件影响自身工程成本增加而遭受经济损失的情况下,按照合同规定对损失进行赔偿的要求。工期索赔是在工程施工中,经常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干扰事件使施工无法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无法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就会给合同双方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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