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经纬客户2月17日青海盐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ST盐湖)于2月17日晚宣布,公司已收到海西市国家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由于该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海虹化学未能招募重组投资者,海虹化学的经理未能按时提交重组计划草案,裁定终止海虹化学的破产重组程序,并宣布海虹化学破产清算
截图来源:*ST盐湖公告
*ST盐湖表示,2018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海虹化工的破产重组公告近日,公司收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8)青28保申第11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判决,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海虹化工未能招募重组投资者,海虹化工经理未能按时提交重组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79条,海虹化工被裁定终止破产重整程序,并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
*ST盐湖,海虹化工进入破产重组程序,不再列入公司合并报表相关损失已计入海虹化学以往年度的股权投资和应收债权。预计此次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今年的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公开信息,*ST盐湖主要从事氯化钾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盐湖资源的综合利用。它成立于1958年,199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它是青海省最大的国有企业。其最大股东是青海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也是青海省SASAC。
2-019年的业绩预测显示,公司预计全年亏损432亿元至472亿元,这将是2019年最大的a股亏损。基本每股收益从15.51元到16.94元不等。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86.20亿元。在
*的二级市场,ST盐湖2月17日收于8.96元/股,上涨1.7%,目前市值为250亿元(中信经纬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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