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据不一定是私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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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欠条

当事人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是非私人借贷法律关系,如买卖、合同、合伙、债权、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后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借据。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贷款人能否以私人借贷为由,起诉法院要求债务人偿还本金和利息?本文将对此进行分析。

1,案例摘要

A、B、C为公司股东,共同经营二手货业务。乙方提供资金。甲方负责货物的购买和转售。商品资金的流通通过甲方的个人账户进行。丙方负责商店。此后,甲方向乙方开具借据,声明“甲方将在一年内偿还乙方50万元”。双方在借据上签字并打印。丙方作为证人,也在借据上签名和打印。借据到期后,乙方以甲方未按期还款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偿还本息。

2。乙方转入甲方账户的性质及还款义务的确定

A、乙方和丙方合作,乙方提供资金,甲方购买和转售二手货,丙方负责店面。考虑到“现场检查”、“交钱、交货”等交易习惯,乙方通常直接将购买二手货的资金转入甲方个人账户,便于操作,甲方直接向卖方支付货款并提取货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贷款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借款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贷款人要求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乙方将资金转入甲方个人账户购买二手货。资金性质为乙方向公司支付的购买二手货的营运资金,而非乙方向甲方的个人贷款在确定还款责任人时,不仅要考虑谁是收款人,还要考虑钱的实际用途。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乙方将购买商品的资金直接划入甲方的个人账户,但甲方并未将其用于自己的用途,而是将其收到的所有款项用于为公司购买二手货,因此甲方和公司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甲方的行为构成公务行为,公司应承担还款责任,这与甲方无关

3。甲方向乙方发出债务转让借据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购买二手货的营运资金由甲方和公司依法共同偿还。甲方向乙方发出借条后,甲方是否独自承担该债务的后果?我国《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向乙方签发借据并不自动产生债务转移的效果,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甲方与公司未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双方均未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或类似协议,公司股东大会也未同意将债务转让给甲方;

第二,借据表示乙方将向甲方贷款50万元,借据中未提及甲方愿意承担公司债务等字样。尽管双方都签署了借据,但仅有一份借据不足以实现债务转移。因此,乙方支付给甲方购买二手货的营运资金仍应由甲方和公司共同偿还。

四、本案是否应当按照民间借贷关系审理

本案的基本法律关系是股东与其他股东和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民间借贷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原告以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证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被告以基本法律关系为依据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该债权纠纷是由民间借贷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查明的事实为依据,按照基本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决定案件是根据基本法律关系审理还是根据民间借贷关系审理的关键是当事人是否通过调解、和解或清算达成债权债务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向乙方出具的借据是否可以视为清算后甲乙双方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我认为不是,原因如下:

首先,公司的财务结算将不可避免地涉及对公司资产、负债和日常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购买、提取和转售货物过程中发生的商店租金、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障、税收、差旅费、住宿费、招待费和维护费)等的核实。但是,乙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的清算,并应承担不利后果,即视为双方未完成清算。

第二,借据表明乙方应向甲方贷款50万元,借据上没有甲方同意承担公司债务的字样,因此无法得出公司债务转为甲方个人贷款的结论。此外,自然人之间的贷款是一种实际的合同,在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甲方出具借据后,乙方未向甲方提供50万元贷款,因此甲乙双方的贷款合同未生效。

综上所述,甲乙双方尚未完成清算,该借据不是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因此,本案仍应根据基本法律关系进行审理。乙方以民间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偿还本息。

五、结论

原告以借据、收据、借据等债务凭证为由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本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纠纷是由非私人借贷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第一,如果原告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文书是双方通过调解、和解、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可以按照民间借贷关系进行审理。

第二,当事人经调解、和解或者清算不能就债权债务达成协议的,仍应当按照基本法律关系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在判断当事人是否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债权债务协议时,应当结合基本法律关系作出具体认定,不能简单地以收据等类似债权凭证为依据,认定当事人双方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债权债务协议。

作者:刘平律师/江西张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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