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就长期未解决的投诉展开巡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启动督察

处理长期未解决的投诉

每月收到数万份报告,相当于256份以上

核心读数256以上

生态环境部明确表示,为解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问题,除依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员外,还将制定一份解决各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责任清单,以确保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问题得到调查、整改和有效落实,避免程序无所事事、不了了之。

□我们的记者智荣剑

每月向公众通报" 12369 "国家环保报告的处理情况,对处理缓慢、多次投诉的将点名。生态环境部一贯以群众投诉为线索,准确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的“金矿”,近日明确表示,将向中央生态环境监察小组提供长期有效的投诉,作为问题的线索,监察小组将根据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两责”,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改革和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促进解决各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相关负责人指出,除依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员解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问题外,还将制定一份解决各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责任清单,确保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问题得到调查、整改和落实,避免程序无所作为、不了了之。

1月份收到近20,000份报告

2月15日,生态环境部宣布2020年1月全国范围内“12369”环保报告的处理情况:“12369环保报告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共收到环保报告19666份。其中,有4543起案件因线索不明或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的责任范围而不予受理。

生态环境部也透露了报告的细节:从污染类型来看,1月份空气污染报告较多,占报告总数的44.5%;噪声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生态破坏和辐射污染分别占39.5%、15.7%、8.8%、2.0%和0.9%。在空气污染报告中,反映烟尘和恶臭/异味的报告最多,占空气污染报告的32.2%。在水污染方面,工业废水污染报告最多,占涉水报告的40.0%。

就行业类别而言,1月份公众反映最多的行业仍然是建筑业,占41.8%,其次是住宿业、餐饮娱乐业和非金属加工制造业,分别占20.7%和5.9%。

从各地区不同渠道的报道数量来看,广东、江苏、河南等地在报道总数中排名第一。重庆、上海、江苏等地的电话举报比例较高,而广东、广西、浙江等地的微信举报比例较高。

从各省上报的污染类型比例来看,上海、新疆和青海本地的空气污染报告比例相对较高,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约20个百分点重庆和广西的噪声污染报告在当地相对突出,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25个百分点。这两个地方主要反映建筑噪音问题。贵州和江西的水污染报告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约11个百分点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9年11月接受的35,182份报告应于2020年1月完成。吉林省松原市已完成35,181份报告,1份报告仍在处理中。

这样详细的污染报告信息已经不是第一次公开发布了。公共信息显示,至少三年来,生态环境部每月公开接受污染报告。从过去三年收到的污染报告来看,“互联网平台”每月收到数万份污染报告。

及时核实和调查报告的问题

2016年正式启动的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2018年下半年后更名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局)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一轮监察员全覆盖,并于2018年对河北等20个省(区)进行了“回顾”。2019年,第二轮核查工作启动,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的核查人员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央企成功进驻。

在上述视察员中,视察员将公布举报电话号码,一旦进入当地,将接受普通民众的投诉和举报。对于收到的报告,视察队要么将它们移交给地方当局,要么直接到现场核实和调查。

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收到转移群众报告18900份,完成或基本完成报告16000份。

生态环境部有关官员表示,信访已成为群众发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主要渠道之一。因此,生态环境部将群众举报投诉视为准确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

上述负责人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人民对生态环境的要求和标准越来越高,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热情越来越高,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在他看来,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和重负的关键时期。它已经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提供更多高质量的产品,以满足人们对美丽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它也已经到了能够解决生态环境中突出问题的窗口时期。

近年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群众举报的投诉进行了及时的核实和查处,不仅把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关注放在首位,而且极大地震慑了违法企业。企业恶意违法行为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党委投诉将移交给督察

《指导意见》提出要改变把人民群众的信访视为“制造事端、制造事端”的错误观点,扭转“掩盖问题、解决问题”的错误思想,倡导和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把群众看作是生态环境部门的“千里眼”和“千里眼”,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盟友”,是防治污染的人民战争。

《指导意见》对普通群众投诉的处理做了详细的制度安排,要求环保部门列出责任清单,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更值得肯定的是,《指导意见》提出要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员来推动普通百姓投诉的解决。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员为契机,向督察队提供有效的投诉信访,对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作为线索。检查组要根据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主要责任,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指导意见》要求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员要包括群众投诉。

至于哪些问题应该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上述负责人表示,主要是涉及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的有效信访。这些信件和访问将作为日常监督和执法监督的重要线索定期转发给地区监察局。

关于其他投诉举报,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指导意见》,将定期向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提交涉及加强监管和协助相关工作的有效投诉举报,作为问题的线索,并拟定议案,拟定名单,安排加强监管和协助工作组进行现场核查。问题仍然存在的,执法局应当致函属地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督促限期整改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设立媒体专栏、网上公告、微博和帖子、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定期宣传问题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重复投诉和长时间拖延的典型案例要坚决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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