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释候审期间酒后驾驶和直接逮捕!

近年来,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国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直保持着对酒后驾车犯罪的日常执法和专项打击、定点侦查和机动执法的高压严格控制态势。今年上半年,在严查严打下,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90.1万起,有效震慑了公众。

尽管如此,有些人还是觉得很幸运,或者认为交警周末不上班,晚上不上路,不在偏僻的路上设卡...但他们最终未能逃脱调查。例如,我们几天前刚刚曝光的一个:他哭着对交警说...

更何况,已经因为酒后驾车触犯了刑法,还敢再冒酒后驾车的风险例如,下面我们要展示的

近日,河北省高速交通警察邢台支队七里河大队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查处一起酒后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马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酒后驾驶,被吊销驾驶证。他因危险驾驶的刑事指控被公安机关拘留后,于2019年7月23日被逮捕。

首次酒后驾车

2 018年12月03日22: 00左右,马酒后驾车与另一辆车相撞,造成另一侧轻微擦伤、撕裂、马断腿、两辆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醉驾取保候审

醉驾取保候审

被确定为血液酒精含量为224.34毫克/100毫升的醉酒司机在这起事故中,马对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全部责任。

1992年1月9日019,河北高速交警七里河大队依法立案侦查。嫌疑人马被保释候审,他的驾照被吊销。

第二次酒后驾车

2年09月09日18: 00左右,019年07月09日,河北高速交警总队石家庄支队辛乐大队扣押了正在取保候审的马驾冀牌汽车经检查,马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89.70毫克/100毫升,是一名醉酒的机动车驾驶员,涉嫌危险驾驶。

醉驾取保候审

1992年7月10日019,新乐大队立案侦查马危险驾驶案,移送河北省高速交通警察七里河大队侦查。由于马晓燕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七里河大队于7月11日向邢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申请批准合并两起针对马晓燕的危险驾驶案件。同一天,马被依法拘留,并于7月23日经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醉驾取保候审

普通法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256元以下罚款

(一)追逐竞跑,情节恶劣的;

(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经营或者客运,并严重超过额定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

(4)运输危险化学品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所列行为之一,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69条: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其居住的市、县;

(二)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在24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关;

(3)传唤时及时到达案件;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的证言;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a)不得进入特定场所;

(2)不得会见或与特定人员交流;

(3)不得从事特定活动;

(4)向行政机关提交护照及其他出入境证件和驾驶证件,以备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情节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补交保证金、推荐保证人、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

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先行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酒后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年,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所称“道路”和“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年,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1331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并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3)在高速公路和城市高速公路上行驶;

(4)驾驶营运机动车载客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超速行驶、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调查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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