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京发2017]497号
补贴标准:
1,参加战争的退役军人每人每月1019元
天津
文件依据:天津市民政局
补贴标准:
1。天津市财政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20元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第21核试验基地退休人员,不符合病退退伍军人伤残评定和生活津贴标准,但在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城乡地区无工作单位的。 参加核试验的其他退役军人(包括参加铀矿开采的人员)的生活津贴标准将提高,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中央政府对天津的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20元。
河北
文件依据:河北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财政厅联合发文
补贴标准:
1城乡无工作单位、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士兵、城乡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士兵和其他参加过核试验的退役士兵的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达到每人每月650元。其中,中央政府每人每年补贴3960元,省政府每人每年支付3840元。
山西
文件依据:山西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调整部分特殊优抚对象及其他人员养老金和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补贴标准:
1、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贴标准、城乡无工作单位、家庭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
内蒙古自治区
文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发布的2017年[86号)
补贴标准:
1。对原8023名不符合伤残评定标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贴标准、在城乡地区无工作单位且患病或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核试验的其他退役军人(包括参加铀矿开采的人员),将提高其生活补贴标准。生活补贴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每人每月4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每人每月10元。
黑龙江
文件依据:国家民政部未发现相关文件。
补贴标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贴标准由目前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500元,参战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由目前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50元
吉林
文件依据:吉林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发文2017年第74号[]
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对不符合伤残评定标准的8023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无工作单位的城乡带病或生活困难军人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的退役军人(包括参加铀矿开采的退役军人)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520元拨付,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辽宁
文件依据: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廖岷发[〔2017〕109号
补贴标准:
提高了城乡无工作单位、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士兵、城乡无工作单位、不符合伤残评定和生活补贴条件的退伍军人、因病回乡、城乡无工作单位、生活困难的退役士兵8023人的生活补贴标准。 和其他参加过核试验的退役军人(包括参加过铀矿开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市级及市级以上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467.5元分配。
上海
文件依据:上海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布的《上海市民事法规》[〔2018〕7号文件
补贴标准:
1,城乡无工作单位、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战士每人每月领取1075元。
2年,不符合伤残评定和享受生活补贴条件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但无工作单位的城乡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参加核试验的退役军人每人每月1075元
山东
文件依据:山东省财政厅2017年10月发文
补贴标准:从2017年10月1日起,
将调整部分优抚对象和其他人员的养老金和生活补贴标准。其中,残疾军人和烈士家属的抚恤补助标准提高了10%左右,农村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了每人每月150元,复员军人因病回乡、无乡镇单位、家庭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和部分参加过核试验的原8023部队和其他退役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了每人每月50元。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服役一年,每人每月增加5元的老年生活津贴;居住在农村和城市地区、没有工作单位、在18岁之前没有享受定期养恤金的人以及年满60岁的人,将每月增加50元的子女生活津贴;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人和没有享受退休福利的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江苏
文件依据: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发文
补贴标准:
1、对城乡无工作单位、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战士,对8023名不符合伤残评定和生活补贴条件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城乡无工作单位、生活有困难的退役军人,以及其他参加过核试验的退役军人(包括参与铀矿开采的退役军人),在现行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中央政府承担60%,即30元;其余20元,省财政负担60%,即每人每月12元,市县财政负担40%,即每人每月8元新增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660元,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960元,省级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620元,市县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80元
安徽
文件依据: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发文
补贴标准:
1、对城乡无工作单位、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战士,对8023名不符合伤残评定和生活补贴条件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城乡无工作单位、生活有困难的退役军人,以及其他参加过核试验的退役军人(包括参与铀矿开采的退役军人),在现行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中央政府承担60%,即30元;其余20元,省财政负担60%,即每人每月12元,市县财政负担40%,即每人每月8元新增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660元,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960元,省级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620元,市县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80元
浙江
文件依据:浙江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江省尤敏
湖南
文件依据:未发现相关地方优惠标准,建议以中央文件为准
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及其他人员养老金和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见文末)
广东
文件依据:相关地方优抚对象标准尚未找到,建议以中央文件为准
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及其他人员养老金和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见文末)
广西
文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桂民发〔2017〕42号文件
补贴标准:
海南
文件依据:未发现相关地方优惠待遇标准,建议以中央文件为准
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及其他人员养老和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见文末)
陕西
文件依据:相关地方优抚对象标准尚未找到,建议以中央文件为准
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及其他人员养老金和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见文末)
宁夏
文件依据:未找到相关地方优抚对象标准,建议以中央文件为准
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养老和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见文末)
甘肃
文件依据:相关地方优抚对象标准尚未找到,建议以中央文件为准
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及其他人员养老金和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见文末)
青海
文件依据:相关地方优抚对象标准尚未找到,建议以中央文件为准
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及其他人员养老金和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见文末)
新疆
文件依据:未找到相关地方优抚对象标准,建议以中央文件为准
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及其他人员养老和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见文末)
重庆
文件依据:相关地方优抚对象标准尚未找到,建议以中央文件为准
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及其他人员养老金和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见文末)
四川
文件依据:四川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川民发〔2017〕173号文件
补贴标准:
1。对8023名不符合伤残评定标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贴标准、但在城乡无工作单位、患病或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的退役军人,将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担。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40元。对于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省级财政将补贴三个扩权州县的50%,其他市县的35%,并全部由省级负担。
贵州
文件依据:贵州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贵州省人民发展
9
9》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