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退伙协议必须首先说明退伙人和受让人的基本情况,然后对股权转让、转让款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做出明确规定,最后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合伙企业法》第45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理由成立;
是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
导致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但不得影响合伙事务的执行,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199第47条规定,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