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是一项非常强大的权利,它可以撤销生效条款,消除法律效力在许多情况下,合同的一方将行使合同的撤销权,也有许多情况下行使撤销权。法律做出了具体规定。人们很容易混淆取消权。那么,谁享有无效合同的撤销权,对合同撤销权的判断是什么?
网友咨询:谁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北京天池君泰(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梵答:
有解除权的无效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属于同一无效合同,双方均可行使解除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二)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受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手段,违背一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变更或解除其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要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予撤销。
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解决争议,经人民法院仲裁或者裁定无效,或者解除合同,将产生下列法律后果:财产返还
财产返还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撤销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享有的财产权,而受让人有义务依法返还。返回的权利和返回的义务是指双方恢复合同履行前的状态,而不是合同不履行的损失。
2。损失赔偿
损失赔偿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撤销后,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遭受的损失。
赔偿损失有两种情况:一是有返还义务的一方不能返还财产时,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恢复合同履行前的原状;二是合同被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所受损失的赔偿比例。
3。行政处罚如果
合同无效,可能导致收回财产和受到行政罚款等处罚。如果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公众或第三方的利益,由此获得的财产就是非法所得。违法所得应当依法追缴,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吴梵律师分析: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的合同撤销权,是指可撤销当事人因缺乏合同的某些有效要素而单方享有的撤销已成立合同的权利与绝对无效合同相比,可撤销合同是相对无效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然有效,因此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的无效追溯到合同成立时,从一开始就不会生效。合同撤销权不同于债权人撤销权,是一种民事制度。
合同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行使撤销权:
1。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前行使撤销权。
2。未经授权的代理人以委托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前行使撤销权。
3。如果合同一方因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或一方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的危险而使另一方违背其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害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4。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或者低价转让或者处分其财产的,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撤销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2)撤销权人在知道撤销权的原因后,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或放弃撤销权
,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预定的期限,不能中断、中止或延长。如果权利人不能及时行使权利,他将失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