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502号建议的批复你部关于“超龄农民工”工伤保险的议案收悉。答复如下:
工伤保险是为保障工伤事故或职业病职工获得医疗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国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是以劳动关系为基础的。201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因此,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领取养老金或退休福利的工人目前无法参加工伤保险。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工人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一些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仍在工作。为了更好地保障这些人员在工伤保险中的权益,2016年,我部就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29号)的几个问题发表了意见,明确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第一,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或者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继续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第二,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聘用期间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已经通过项目保险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一方面,明确了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另一方面,也充分考虑了部分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事实,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法定退休年龄以上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
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针对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工程建设领域,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工伤保险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4〕103号,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推进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6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参加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8〕3号),明确将在各种建设项目中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参加项目保险截至2018年底,全国建筑工程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有3227万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其中农民工2122万人,同比分别增长640万人和477万人,同比分别增长24.7%和30.0%,有效保障了建筑业农民工在工伤保险中的权益。
为响应用人单位和职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的要求,一些省市出台了《法定退休年龄以上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指导意见》。例如,2018年7月,浙江省人民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实习期间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继续就业工伤保险试行指导意见》(浙江人民通讯社[2018年第85号)。推进浙江省法定退休年龄以上人员工伤保险试点,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职工、65岁以下男性和60岁以下女性纳入试点保险范围目前,浙江省的几个城市已经开始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进行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指导地方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二)([2016年第29号)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法定退休年龄以上职工的劳动保护、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等基本劳动权益。同时,根据法定退休年龄以上人员参保城市试点实施情况,加强政策研究,完善工伤保险制度,逐步探索和扩大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律覆盖面,使工伤保险惠及更多人,化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有效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