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非政府环保组织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提起的首例环境公益诉讼在江西省萍乡市宣判。< p >
法院命令两名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天内通过国家级媒体向公众道歉,因为本案中铊的浓度超过了江西、湖南两省的标准,醴陵市三道石等饮用水源受到影响。
判决表明,被告不服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992年8月018日,澎湃新闻(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338432)报道,湖南省醴陵市环境监测站对饮用水源的常规监测发现,绵江三道石段铊浓度超标。经过多次调查分析,铊超标的原因是来自江西萍乡上游的输入性污染。事故发生后,环境部应急中心派人赶赴现场,湖南省和江西省有关部门参与了联合处置。澎湃新闻从有关部门获悉,此次污染事件与企业固体废物管理不力有关。涉案企业本应出售给下游厂家的固体废物因品位不足而随意堆放,受雨季影响造成河流污染。
重庆两江志愿者服务发展中心主任向春表示,事件发生后,该组织向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法院责令被告立即建设和完善雨污分流系统。立即清除和处置储存的危险废物,消除土壤、河流和地下水对生态环境的危害;非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1592.62万元用于应急处置,河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888万元,并承担350万元用于案件鉴定等索赔。
1992年1月28日,019向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江西省萍乡检察院和南昌青干环境交流中心是本案的辅助检察机关。据中国江西网报道,2019年9月11日,此案在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为萍乡市第一个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的水污染公益诉讼,审判在当天持续了8个小时。江西省、湖南省部分人大代表、CPPCC委员及相关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庭审。
污染应急处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92.62万元
1992年7月3日018,湖南省醴陵市环保局在饮用水源常规监测中发现,三道石河饮用水源断面铊浓度在0.1-0.18微克/升之间,比集中式饮用地表水中特定项目的铊标准限值高0.8倍。三道石饮用水源段是湖南省醴陵水厂的饮用水源取水点 1992年7月30日018,经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萍乡市环保局调查确认,被告平安钢铁公司安源生产区、湘东生产区、萍乡宝海公司分别为超标铊污染行为的污染者。2年8月1日018时,湖南、江西两省启动了重大环境突发事件(二级)应急响应根据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湘赣边界地区河流铊浓度超标应急响应阶段环境损害评价及影响后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后评价报告》),此次污染事件在应急响应阶段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92.6万元(其中江西省1046.9万元。 湖南省527.6万元)和河流生态环境破坏888万元(其中江西省465.5万元,湖南省422.5万元)事故还导致平水河、绵江及部分河段水生生物中特征污染物的积累,生态环境存在持续的潜在风险。
因此,法院认为,两被告应对其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以及环境生态污染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持续存在的严重风险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裁定两名被告应承担
的比例。2年9月11日019,该案在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审判集中在两名被告是否犯有环境侵权行为并导致铊浓度超标。赣江铊浓度超标的危害后果如何确定:应如何确定两名被告的责任以及他们应如何承担责任?三个焦点花了八个小时才展开。
在审判中,被告平安钢铁公司辩称,赣江三道石段不符合设置饮用水源的条件,不应设置为饮用水源。对于非集中式饮用水的地表水源,铊浓度没有0.1微克/升的限制。因此,如果赣江三道石段不作为饮用水源,这一环境事件根本不会被触发。
平安钢铁公司认为此次污染事件是由盆地内历史上的铊排放和50年的干旱造成的,这是不可抗力,与平安钢铁公司无关。平安钢铁公司发生瓦斯灰堆积之前,三岛石段就存在铊浓度超标的问题。平安钢铁公司的瓦斯灰堆积与庐江三岛石段铊浓度超标没有因果关系。
平安钢铁公司还表示,其排放的污水完全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规定。它不知道铊的排放。铊浓度不是钢铁企业水污染排放标准中需要检测的问题,钢铁企业的铊排放没有限制。
”历史污水排放不是2018年7月和8月河流污染的原因无论萍乡宝海公司历史上是否排放过污染物,河流的环境容量都远未饱和。“萍乡宝海公司辩称,其生产废水没有排放,对2018年7月和8月的河流污染没有直接责任。即使雨水或生活污水被排出,也不会造成河流污染。
萍乡宝海公司认为,2018年7月和8月的河流污染是由特定环境和增量排放造成的。增量是指被告平安钢铁公司,与历史排放量无关,因为8月份即将达到质量标准。
萍乡宝海公司还表示,在2018年7月和8月发生河流污染后,萍乡宝海公司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聘请有资质的公司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完善雨水和污水分流系统,消除雨水携带铊物质外出的可能性或风险。
法院裁定,两名被告因其行为造成铊浓度超标,应承担侵权责任。两被告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江西省是否制定了铊元素的工业排放标准等。不会影响两名被告的责任。
在判决中,法院综合了两被告的排放通量和历史铊排放对河流中铊浓度的影响,认定被告平安钢铁有限公司对铊浓度超标造成的损失承担85%的责任,萍乡宝海有限公司承担15%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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