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公司的合并注销程序为:
1,注销公司的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
2,去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3年报纸公告;
4年,45天后登报,再次向工商局申请注销;
5年,向质监局注销代码证书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