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配偶同意放弃父母继承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后和分割继承前进行。放弃继承与接受继承表达方式相同。暗示在遗赠中也是一种放弃遗赠的方式那么,未经配偶同意放弃父母继承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友咨询:的父母原本拥有一套房子,2008年陈的母亲去世后,陈的遗产没有分割。2012年,放弃继承母亲的遗产,陈的父亲继承了房子。2013年,起诉隋离婚,法院于2014年4月裁定双方离婚。陈辅于2013年6月去世,留下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将房子留给陈某。离婚后的同一天,陈某对遗产进行了公证,并将房子转让给他自己的名下。隋认为恶意转让夫妻共同财产。

遗产继承权


浙江金典律师事务所陈艳律师答:

该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没有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法院不支持隋分割房屋的请求。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对被继承人死亡后留下的合法财产进行负担的权利。除了被继承人死亡这一基本事实外,继承权的实现实际上还应附带条件,即继承人不应放弃继承权。

首先,从时间顺序来看,在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并不立即取得继承财产的物权,而是指继承程序的开始。此时,遗产的可继承份额仍处于未确定状态,即它不是继承人或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有在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意愿后,这部分遗产才能转移到继承人的财产中,然后配偶才能享有继承财产的共同所有权。因此,当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遗产的份额并没有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不可能损害配偶的利益。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权利可以放弃”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5条,"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表示放弃"。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在继承之初,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是不需要配偶的同意,也就是一方的法定继承义务,本案没有侵犯隋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陈某没有单方面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处置了作为法定继承人的个人所享有的继承权。陈艳

名律师分析:

可以不经配偶同意放弃父母的继承权

在继承开始时,配偶一方不需要征得配偶一方的同意就可以放弃继承权,即配偶一方放弃继承并不意味着侵犯配偶的财产权。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法律赋予继承人的专有权利。这一行为是对陈某在未经其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依法行使自己权利的惩罚。此外,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不影响原夫妻关系的另一方履行其对子女和配偶的法律义务。本案没有侵犯隋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陈某没有单方面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处置了作为法定继承人的个人所享有的继承权。

199《继承法》第25条规定,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他应在遗产处理前表明放弃。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产后的两个月内,对遗产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到期时无提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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