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位朋友说,现在所有的债权都被转移到股权上了,那么债转股后企业的总股本就会增加。这难道不是对原始股东利益的剥削吗?因为债权转为股权后,原股东的股权被稀释了。为什么会出现上述理解?我想可能大家对债转股都有一些误解,认为债转股对好企业是强制性的。无论你是否同意,只要你有我的债务,我就会强行成为你的股东,从而使原股东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和控制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想法是否混淆了上市公司和初创公司的强制收购和控股?是的,在现实中,存在着上市公司大股东被其他资本强行收购,失去对企业控制权的现象。这种现象每天都在资本市场上演,因为资本市场的每件事都说明了资本的力量。这也是许多优秀公司坚持不上市的原因。但是债转股是不同的。让我们先来看看在什么情况下债权可以转移到股权。严格来说,所谓债转股是指由国家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者由相应的银行设立专门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些公司收购银行或其他银行的不良资产,收购后,银行与企业之间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将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之间的股权和产权关系。这是债转股最基本的含义首先,债转股并不是将企业的所有债务都转换为股权,也不是将好企业的债务转换为股权来实现对企业的控制。债转股是转让企业的不良贷款,而不是正常贷款。因此,债转股是为了保护负债企业,而不是为了侵占利益。企业不必担心他们的贷款被强行转换成股权。在债权转股权的过程中,如果原股东认为是利益的剥削和股权的稀释,股东可能不同意债权转股权。只要企业能够正常偿还贷款和债务的本息,就不会出现债权转股权的现象。此外,债权转为股权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定期持有企业股份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没有必要担心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其次,公司债权向股权的转移有利于原股东。它从根本上减轻了企业的债务负担和压力。所有将其债权转为股权的企业都遇到了一定的财务困难或流动性压力。所有这些都是目前难以偿还债权的情况。简而言之,企业没有钱偿还债务和贷款。因此,债权转股权是缓解企业困境的一种方式,因为债权转股权后,企业不再需要偿还部分债务,而是成为股东。因此,中国引入债转股作为对困难企业的救助政策。为了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中央政府提出债转股可以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并强调要探索债转股的市场化途径。企业非常热情。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的数据,截至17年年底,各执行机构与102家企业签署了债转股协议,总额为1.6万亿元。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只有20多家企业登陆,登陆金额约为3000亿元,登陆率接近20%据初步统计,2018年,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承包项目总数达到226个,总金额4582亿元,融资项目142个,融资率25%其中,130家地方国有企业签订合同,资金达到2291亿元。参与债转股的民营企业数量明显增加,合同金额达到250亿元。第三,债权转为股权后,企业的资本成本和财务负担从根本上降低。在债权转为股权之前,企业原有的债务必须偿还本息。如果贷款人负责偿还贷款,则必须同时支付贷款利息。如果是其他债务,企业仍需偿还到期本息。企业的资本成本相对较高股权转让后,这部分债权成为股权。企业不再需要支付任何资本成本,而是像其他股东一样参与企业的分红,这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资本成本更重要的是,企业已经掌握了这一长期资金来源,根本不需要考虑如何偿还。债权转为股权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今后只会寻求股权转让,不会要求企业回购。当然,企业也可以要求回购,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会要求企业强制回购因此,债转股从根本上对企业有利,当然也对原股东有利。你认为这对原股东有好处吗?(作者:祁健,《金融评论》)——1-<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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