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部门:到2025年,部分大学的专利许可率将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科技部网站发布的《关于提高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专利转化和应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部分大学的专利授权率和实施率将达到世界一流大学的水平。专利转化等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绩效将作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动态监测、成效评估和学科评估的重要指标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覆盖专利导航与布局、专利申请与维护、专利转化与应用全过程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并与高校科技创新体系、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有机融合到2025年,高校专利质量将显著提高,专利运作能力将显著增强。一些大学的专利授权率和实施率将达到世界一流大学的水平。

《意见》指出,高校应在项目选择、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让和转化等各个环节体现知识产权管理。围绕2030年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重点研发项目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探索建立和完善专利导航机制

同时,鼓励高校注重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家重大经济领域相关产业的知识产权布局,加强国际专利申请。

《意见》要求逐步建立科技成果职务公开制度高校要从源头上加强科技创新成果的管理和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岗位科技成果的公开制度。科研人员应当主动、及时地向所在大学披露其科技成果。高等学校应当提高从事创新创业的科研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引导科研人员依法开展科技成果转让和转化活动,切实保护高等学校的合法权益未经单位许可,任何人不得利用其科技成果开办企业和其他行为。涉密科技成果的披露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的有关规定。关于

人才评价和聘用制度,意见指出,高校应以质量和转化绩效为导向,更加重视专利质量和转化应用指标,坚决杜绝单纯以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作为评价内容,在职称晋升、绩效评价、职务聘任、项目完成、人才评价和奖学金评审等政策中加大专利转化和应用绩效的权重。同时,

支持高校按照岗位设置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一系列技术和管理岗位进行技术转移和转化,鼓励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事科技成果的转移和转化。对于

专利补贴政策,高校应以优化专利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转让和转化为导向,停止补贴和奖励专利申请,大幅降低并逐步取消专利授权奖励,通过提高转化收入比例等“后补贴”方式奖励发明人或团队。

此外,意见强调,专利转化等科技成果的转移和转化绩效应作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动态监测、效果评价和学科评价的重要指标,而不仅仅是审查专利数量,更应重视转化的应用。选择一批高校开展专业知识产权操作或技术转移人员培训,不断提高高校知识产权操作和技术转移能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专利申请审查严格控制专利质量反对出版,坚决抵制高校专利申请和授权排名

意见的起草主要考虑三个方面:

相关负责人在回应意见时指出,高校专利工作应回归保护创新和创造的初衷。在实际工作中,基于科研项目结论、职称评定、绩效评价、奖励申报、创新型城市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政策导向,存在一些低质量专利和没有应用前景的专利,以及“大而不优、多而不强”的矛盾和问题这不仅违反了科技创新的规律,也背离了保护创新和创造的初衷。知识产权的创造应该是为了保护创新的价值,而不是为了申请各种类型的评估和评价,也不是为了追求某些指标的总和。

199的相关官员表示,大学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成果的重要提供者。高校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是应用,而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和保护等其他工作是为知识产权的应用服务的。高校应设立专利等科技成果,只有通过转化才能实现创新价值。非转化是最大浪费的思想是突出转化和应用的方向,从而迫使高校优化和提升其知识产权工作。

此外,高校应建立知识产权全程管理机制,在研究项目的不同阶段开展专利导航、专利布局、专利挖掘和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完成后,加强专利申请的实施;将知识产权工作有效融入科技创新全过程,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成果转移和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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