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同时签字盖章才能生效,还是签字盖章后生效?我猜你已经头晕了!可以说,99.99%的当事人不知道
那么,在合同没有规定生效条件的前提下,让我们看看《合同法》是如何规定合同生效的:《合同法》第32条第
款: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在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
根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即合同或法律法规没有约定的,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1号“签字盖章”不指“签字”和“盖章”
案件:北京大宇克拉斯家具城与中国机床集团公司、北京牡丹花园公寓有限公司(2013)沈敏字第72 256号进口代理合同纠纷案
再审申请人认为,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是否需要双方“签字盖章”
199最高法院认为该协议加盖了家具店的真实公章。虽然没有家具店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但足以证明该协议是家具店的真实含义。虽然只有机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没有机床公司公章的情况下签署本协议,但机床公司不否认本协议的真实性。据此,一审和二审的判决确定本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非不当。家具商城拒绝本协议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第2号“签名盖章”指“签名”和“盖章”
案件:案件号。浙江顺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2005)闽钟毅字第116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应如何理解本协议中“签名与盖章”之间的停顿,即签名与盖章应兼而有之,则本协议视为有效
认为双方签署的协议中“签名和盖章”的停顿是两个平行词之间的停顿。停顿前的“签名”和停顿后的“印章”是平行短语,表示签名和印章是平行关系。只有签名和盖章都得到满足,协议才能生效。双方之间的协议是明确和真实的,应被视为有效。根据双方签署的《还款协议》的内容,专门设立一栏,供双方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字。本协议中,宁波分公司既有负责人签名,也有单位盖章,而顺丰公司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没有单位盖章。由于顺丰公司未在《还款协议》上盖章,且不符合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宁波分行依据《还款协议》主张其权利,但事实依据不充分,二审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确认《还款协议》已经生效,裁定顺丰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金额归还贷款本金不合适,应予纠正。
当然,这种情况下主张协议未生效的一方通常只签字或盖章。但是,如果一方履行合同,另一方接受合同的履行,无论是同意“签字盖章”还是“签字盖章”,都可以根据《合同法》第37条订立合同:合同以合同的形式订立。签字或盖章前,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合同,合同成立
相关案件:
萧广学、广州启西集团有限公司与关玉蟾股权转让纠纷案号
: (2016)粤01民综14171号
。在这种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第八条规定“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那么没有双方盖章的协议是否有效?关于争议的焦点,让我们来看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至于肖广学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宗彝字第116号民事判决,与本案没有关联或相似之处此外,第116号案件是,一个没有盖章的当事方声称合同尚未生效,因为没有盖章,否认合同的有效性,并自始至终拒绝履行合同。然而,在本案中,虽然七喜集团公司没有在本案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上加盖公章,但它明确表示承认其法定代表人易·签字的有效性。易签署本协议后,接受了萧广学的股权转让款,并通过实际履行进一步确认了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因此,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钟艺字第116号民事判决否认本案《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显然没有正当理由,本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