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注意。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事业单位人员回避管理规定》,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的重点是加强对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位和履行职责的监督和限制。《条例》明确规定了回避的基本原则、种类、适用范围、权限程序、管理监督等。公共机构人事管理回避。回避案件需要自愿报告。让我们跟着边肖去看看细节。
1,撤销条款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密切关系的,不得受聘于同一事业单位具有直接领导关系的上级和下级管理岗位
(2)不得受聘于某一领导机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不得聘用双方同一领导下的人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内部机关工作的岗位
2、需要回避的亲属
(1)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叔叔、婶婶、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和孩子;
④近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其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亲属的配偶;
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的子女、形成养父母关系的继父母的子女、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及由此形成的近姻亲关系
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报告应当回避的情况需要回避的情况未及时报告或故意隐瞒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按规定处理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