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气:股份转让协议完成后,公司将没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1992年2月3日,格力电气今天宣布,格力集团已于2020年2月3日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转让登记确认书》。根据本协议转让的股份的转让登记手续已经完成,转让日期为2020年1月23日。如果控股股东同意转让股份并完成转让登记,公司将没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股份协议书

宣布格力集团已与珠海明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格力集团拟以每股46.17元的价格转让珠海明军持有的902,359,632股(占公司股本的15%)。

本转让协议完成后,珠海明君将持有格力集团902,359,632股,占15%,成为格力公司的单一最大股东。格力集团将持有公司193,895,922股股份,占总股份的3.22%,其控股权益将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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