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以“积累小步骤”用案例司法帮助整体法治“达到
的距离/彭川
、作为一名在刑事辩护领域战斗多年的老兵,“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张一生的理想。
律师刑事辩护是宪法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国家建立刑事诉讼制度的根本实质是限制公权力,保护私权利。律师作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特殊群体,他们的参与和律师辩护作用的充分发挥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公民的私人权利。然而,也正因为如此,刑事辩护律师经常要面对司法机关。然而,在中国,由于公权力的绝对支配地位,许多律师表达了当刑事律师太难的感觉。对此,张认为,建设一个法治的中国,实现“使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到公平和公正”的目标,毕竟需要一个过程。
何说,“培根说过,人们不应该期望播种和收获同时进行,对所有的事情,尤其是困难的事情。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养的过程。”我认为刑事辩护律师的辩护工作实际上应该是这样一个培养过程,一个通过个案的公平正义来促进法治进程的培养过程。“
"经过一定的基础,专业化是唯一的出路"
、张目前在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执业。进入《中国新闻》之前,他在北京的另外三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处理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案件,然后逐渐转向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和刑事辩护领域。
“大多数时候,当律师也有一个“开始”的过程。"我觉得我作为一名律师最大的飞跃发生在我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对张说道
当第一次进入律师行业时,基本上接手了张的案子,一旦他有了行动的来源。很自然,他成了大家所说的“万金油”律师。“成为万金油律师不仅有助于找到吃的东西,而且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年轻的律师可以通过接触各种案件来提高他们的综合实力,包括专业技能和社会经验。然而,坚持做各种律师显然是不可能的。随着企业的发展,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突破专业发展的瓶颈。这样,专业化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此外,从宏观角度看,专业化有利于深化社会分工,形成产业价值链,促进社会进步,法律服务市场也是如此。”他说
|张认为,在最初的三到四年里,年轻的律师不妨多接触刑事案件的源头,脚踏实地地做一名“全科医生”,有一定的基础,然后有意识地逐步督促自己完成向“专科”的转变,走专业化的道路。
“随着法治的进步,律师的执业领域将会越来越精细。””他说
一段时间内,主要代理民商事案件,成功率很高。虽然他认为主要原因是运气,但显然是他的专业水平支持了他。
近年来,他把主要精力转移到了刑事辩护上。由于中国的法治环境,刑事辩护律师经常不得不接受来自其专业之外的各种测试。因此,道路一直很艰难。不过,张表示,他愿意带着对中国法治进程的良好期待继续走这条路。
《戴着镣铐跳舞的律师》
通过对19.95万余件案例的提炼,张对律师职业有了越来越深刻的认识,逐渐突破了个案的局限。他已经习惯于从整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的角度来审视具体的法律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深刻理解和感受到了完善和正确执行法律制度对国家和人民的重要意义”他说在张看来,认为,一个优秀的律师首先必须是法律专家,这是其价值的根本前提。第二;必须是一个善于处理和沟通各种社会关系,具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的社会工作者。此外,他有优秀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并能雄辩地发言。例如,一些学术型律师虽然专业基础深厚,但不善于沟通和处理实际问题,在具体代理案件的实战中表现不理想“
他说,199 |律师执业,考验的是律师的综合素质,甚至包括个人魅力,“通过司法考试,获得律师的职业资格,才刚刚进入律师的大门,离成为一名好律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至于律师的执业风格,我们知道有专家学者律师在法庭上解释一切,也有顽固律师在法庭上激烈斗争...张坦率地承认自己不是学者型律师,他习惯于据理力争,不妥协也不放弃。然而,他不是一个顽固的律师,他在法庭上的论点有些对抗性,不温和,但基本上他仍然主张有理由和理由,在法律和逻辑框架内进行辩论,不会故意寻求媒体意见的帮助,通过"媒体审判"来"绑架"审判结果
“在法庭上,我们的律师应该表现出他们的风采,但法庭也应该是审判过程的领导者”他说
在中国,私人权利在强大的公共权利面前总是处于弱势地位。正如一些律师所说,刑事辩护的实质是反对公共权力,律师为了其委托人的合法刑事权益而反对公共权力。然而,在公共权力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背景下,敢于抗争的律师并不多。即使他们敢于斗争,他们的合法权利也经常受到限制和剥夺。“因此,我经常告诉人们,律师的作用和价值是有限的,律师们在锁链中练习舞蹈。”“
“难以见面”、“难以阅稿”和“难以调查取证”这三大难题,曾经困扰刑事辩护律师张、的经历,“我记得在上午8点左右与当事人见面,但直到下午6点多我才想见他们,在此期间,我无法进去。看完晚会后,我突然感到头晕目眩,差点摔倒。”我们常说,当律师不仅是智慧和勇气的较量,也是一项体力工作。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律师经常互相问候,不是问他们最近接了多少案子,而是最近做了几次练习。”赵姚俊笑着说道,但言语中却多少有些无奈他说,尤其是遇到一些所谓的敏感案件时,这种无助和无助的经历是难以忘怀的。
中国著名法学家江平曾经说过,“中国现在最大的问题在于私权和公权的冲突。私权受公权保护。这是我最大的希望。”“
张说,当委托人找到律师时,他们往往希望律师为自己的清白辩护。此外,他们通常只关注结果,而不关心过程。在律师看来,通过辩护,他们可以“摆脱”几项指控,获得轻判,这已经是一种有效的辩护。这些期望之间的差距常常使得律师的辩护结果无法满足委托人的心理期望。
也有一个薄弱的法律概念,例如,刑事辩护律师就是为“坏人”辩护的律师
所有这些都给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带来了巨大的“额外”压力。
“这就是为什么我经常告诉年轻律师,只有当他们知道如何放手时,他们才能继续前进。”近年来,我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一些律师因身体恶化甚至过度劳累而死亡的新闻,这不仅令人痛心,也反映了律师行业面临的压力。”对张说道
在的实践中,张基于这些现实,特别注重向当事人展示代理案件的过程,让他们看到律师们已经用尽一切渠道和可能去追求最好的结果,并通过控制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无法控制的结果,争取当事人最大限度的理解。与此同时,他说,律师应该珍惜自己的羽毛,不要触摸法律禁止的地方。即使他们是合法的,他们也应该充分告知风险,他们不应该轻易承诺结果,不要尽他们所能,也不能欺骗当事人。
虽然很难做出刑事辩护,张对还是充满了希望。他说,“也是因为困难,所以更需要律师。律师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象征,是推动国家法治进步的重要力量。作为一名老律师,由于有了更深的理解和经历,他心中和肩上的责任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显现,并变得越来越强烈。这种紧急的所谓伟大的感情实际上是自然产生的,并且是发自内心的极度真诚。张说,法治不健全,律师是最有经验的“受害者”。
“期待中国在法治方面取得更大进步”
律师,法治;如果法治占上风,国家就占上风。
“律师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第二个领域是要有社会良知,为弱势群体和权利遭到践踏的人伸张正义。第三个境界是肩负历史使命,敢于挑战中国法治和宪政的权威和体制。”张非常喜欢江平的这段话
这段话也很好地描述了张这些年来在实践中的精神体验。
“起初,我只是尽力办好每一件案子,只为对得起当事人。此外,我没有想太多。”然而,随着练习时间变长,追求的东西自然会改变。作为一名法律执业者,我认为律师对中国法治的现状和实际问题有更好的理解,在许多方面有更好的发言权。他们应该更积极地参与我国的法治建设,也应该尽可能积极地参与普法和法律援助活动。例如,他们应该告知公众,除了享有合法权利,他们还应该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防止犯罪。”对张说道
在思想和心态发生变化后,张开始更多地出现在媒体和镜头前,从律师的角度分析社会热点事件,普及法律常识。他还撰写并发表了自己的实践感悟,传播法律理念,帮助法治建设。例如,在《辩护人——对刑事辩护律师的理解》一文中,他在回答每个人都要求他为“坏人”和“罪人”辩护的问题时写道:“首先,坏人是一种道德评价,而不是法律评价的范围,与好人相比,不是刑事辩护的对象;第二,根据当今世界的普遍共识:没有依法判决,任何人都不能被定罪。既然没有人被定罪,就没有为罪犯辩护的问题。与此同时,他在文章中指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说:有一个错误的想法,即政府代表正义,只要政府赢了,它就等于正义。然而,在大多数刑事案件中,政府使用非法和侵权手段获取被告定罪的证据。张说,“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我们无意把每个犯罪嫌疑人美化成天使。我们努力争取的是确保法律赋予他们的基本权利,以便他们能够在公平和公正的程序中依法受到起诉和审判。”“事实上,这原本是一个“没问题”的问题,反映出真正的法治理念在中国还没有深入人心。许多人仍然有简单和原始的法律价值。
的现实也是张坚持普法的一个重要原因。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张是敢于发言的,他曾经有一篇文章《刑事辩护的七大“毒瘤”曾经被广泛转载文章阐述了我国刑事辩护中的“七罪”,包括非法证据收集、非法羁押、有罪推定和涉嫌犯罪的存在、控辩失衡、媒体审判、错案纠正制度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执行不力。他的话很尖锐。
他在文章中还指出,正如柏拉图所说,“人们批评不公正的行为不是因为他们愿意这样做,而是因为他们害怕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受害者。”张写道:“朝廷的防御可以造福一人,而与刑事防御体系的斗争可以造福一万人或几代人。因此,个别案件的辩护不能与反对制度的斗争分开,反对制度的斗争应以个别案件的辩护为契机。”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希望我们的案件辩护和制度斗争能够消除这些癌症,并使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恢复健康。“
众所周知,正义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张认为,刑事司法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底线他说:“作为一名辩护者,我希望有罪的人能够因其罪行受到惩罚,无辜的人能够得到平反。”作为法治的信徒,我希望无辜的人不会被监禁,那些被冤枉的人不会被允许以法律的名义继续被冤枉。“
贺还深情地说,在中国,很多时候出现问题,习惯上归咎于中国法制建设不健全。事实上,经过40年的努力,我们在立法和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许多问题实际上都在实施过程中。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公安机关的法治水平和意识,使其能够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权力,防止个人受到国家暴力机器的非法限制。
“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修远,我要上上下下寻找它。”“今天,中国在建设法治国家方面取得的成就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然而,要在每一种情况下真正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一段时间内,刑事辩护的道路将一如既往地充满困难和挫折。但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有的事情都需要由人来完成。张坚信,尽管有风风雨雨,中国刑事辩护的未来一定是光明的。他毫不后悔选择了律师来实践这条路!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将一如既往地从做好每一个案件入手,通过案件公正的实现,共同把中国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到“千里之外”,因为法治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幸福。